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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涉20亿地下钱庄案细节披露 嫌犯自称无心插柳

2012年07月24日 10:4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上海一银行主管下海做“资金业务”两年搞了20余亿

  外贸企业为避税成地下钱庄“优质客户”

  “原以为是锦上添花的事情,没想到犯了法。”

  在上海市看守所,上海“12·05”特大地下钱庄案犯罪嫌疑人葛某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葛某为非法牟利,伙同陈某、孙某、邱某等人对外招揽客户,进行非法跨境汇兑活动。短短不到两年时间,累计交易金额就达20余亿元,葛某从中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该案的成功破获,是上海公安机关‘破案会战’的又一大战果。”7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向《法制日报》记者详细披露了“12·05”特大地下钱庄案侦破细节。

  警方历时3个月排查取证

  2011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在工作中发现:户籍居民葛某等人在沪经营地下钱庄,并伙同广东等地的地下钱庄经营者从事非法跨境汇兑活动。

  上海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并将情况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将此案确定为“会战五号案件”,调集上海、广东、浙江等地警方展开缜密侦查,准备发起全国性的集群战役。

  “办理地下钱庄类案件的关键是,弄清楚犯罪嫌疑人控制了哪些银行账户。”办案民警介绍说,本案中,葛某为躲避警方打击,成立了一家IT服务代理公司,在开展正常IT业务的同时兼做跨境汇兑的“资金业务”。

  为避免资金活动过于频繁而引起监管部门注意,葛某通过员工设立数十个银行账户,各种资金往来活动错综复杂。

  为了理清这些资金往来关系,专案组民警在海量的交易信息中逐一核对排查,力求确定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仅这一项工作,就花了专案组3个多月的时间。

  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警方摸清了以葛某、唐某、孙某等人为首盘踞沪粤浙等地的特大地下钱庄犯罪网络。

  2012年3月8日,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统一指挥下,上海警方兵分6路,会同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捣毁地下钱庄窝点4个,冻结30余个涉案账户内的资金2000余万元,彻底打掉了这一长期盘踞在上海、广东等地的特大地下钱庄网络。

  嫌疑人自称“无心插柳”

  据葛某说,其经营“资金业务”完全是“无心插柳”的结果。

  41岁的葛某是沪籍人士,早年从上海贸易学校毕业后,他就在一家外资银行任职,从事进出口贸易金融业务,一直做到了部门主管。葛某从事的“资金业务”之所以能风生水起,跟他这段工作经历有很大关系。

  葛某称,其在银行做过多年的客户经理,服务对象就是长三角一带的进出口贸易大企业,积累了很多客户资源。2001年,葛某从银行辞职,利用以前的客户关系下海经商。

  2010年下半年,有做外贸的朋友告诉葛某,称手中有美元想兑换成人民币。葛某就介绍了一位买家,并利用外汇差价从中赚取了一笔费用。

  其后,葛某就在自己和朋友开办的IT公司中雇了几个人,专门协助他做这块“资金业务”。

  “我认识的朋友里面,既有想买外汇的,也有想卖外汇的,我就是起了个‘介绍’的作用。”面对记者,葛某这样描述自己地下钱庄“庄主”的角色。

  资金运作实行“两地平衡”

  20余亿的资金是如何绕过层层监管出入于境内外的?事实上,葛某等人采取了“两地平衡”的方式运作资金,境内外双方定期轧差、对冲结算,并不发生物理性资金流动。

  据办案民警介绍,“两地平衡”式跨境汇兑模式也叫“哈瓦那”模式,是地下钱庄经营者通行的做法。

  据了解,这种方式运作资金前提是地下钱庄经营者必须在境内外开设银行账户。本案中,葛某还在香港等地开立多个账户,安排“线人”处理相关事宜。

  打个比方,如葛某的客户A在境外有1000万美金想兑换成人民币,葛某联系好境内买家B后,一般采取这样的操作方式:A将1000万美金打入葛某在香港账户的同时,葛某境内的账户向B支付相应的人民币。

  而交易之所以能够完成,还须满足关键的一点,那就是葛某和客户之间须有高度信任。“买方或者卖方必须有一方先付钱,而且我作为中间人不可能自己垫资。否则,这个生意就没法做。”葛某说,客户之所以敢先付钱,就是因为“信得过他”。

  葛某说:“做的时候没有觉得这样不合法,因为外汇都在海外走。警察来抓我时,我当时的想法就是:我没有买卖外汇啊!后来我才知道涉嫌非法经营,是犯罪行为。”

  七成业务来自“优质客户”

  不到两年,过手的资金就达20余亿元!办案民警表示,该案的一大特点就是涉案金额以超常规速度发展。

  令人惊奇的是,葛某这么大的业务量,大部分来源于屈指可数的几个客户。

  “我的客户中,想卖美元的有三四个,想买美元的有一两个。我基本就做这个常客,他们的业务占到了70%。”葛某说,想卖美元的,多是做进出口贸易的企业;而那些想买外汇的,则是一些想到海外购置房产、投资的企业或个人。

  据了解,一些外贸企业为了合理避税,在海外成立离岸公司作为贸易平台。在进行交易时,外贸企业先以较低价格将商品卖给离岸公司,离岸公司再将商品转给真正的买家。这样操作下来,企业出口的大部分利润都留在了离岸公司。

  据葛某称,这样的操作模式在外贸行业中已不少见,“像这类企业都急于把外汇兑换成人民币”。

  而这样的企业也成了葛某的“优质客户”。办案民警介绍说,葛某服务的企业,单笔交易动辄四五百万美元,最多的一笔交易折换成人民币达1.31亿元。

  在事前,葛某会和客户商量好利率和佣金费用。葛某交代,利率通常比银行的官方利率更加优惠,葛某也会从中得到交易金额1%左右的“费用”。

  据悉,在公安部的指挥下,上海警方充分发挥集群战役协同效应,做好延伸,最大限度发挥打击效能。另一盘踞在深圳并与葛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地下钱庄窝点,已被广东警方打掉。同时,上海警方正抓紧深入梳理各种线索,深挖背后的上游犯罪。(记者 卢杰)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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