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非法兑汇千万 赌徒借道还巨债一同被诉
2012年07月26日 11:0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地下钱庄非法兑汇近千万元
赌徒“借道”还巨债一同被诉
内地居民个人每年正常情况下最多只能兑换5万美元的外币,个人每次出境携带现金人民币最高限额2万元,外币折合美元5000元,但一些赌徒动辄就欠下数百万元巨款赌债,怎么还?珠海一些商家就专门做起这样的生意,帮赌徒兑换外币并“借道”还债。昨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审理了因非法兑换外币941.7万元的一被告人,同时被诉的还有多名“借道”还赌债的赌徒。
经法院审查查明:被告人郑永俊在珠海经营一家商务中心,私下为他人提供本、外币的非法外汇兑换,数额达人民币941.7万元。
案例之一:经查明2012年1月,被告人姜洪波在澳门向朋友借款港币200万元用于赌博。为还借款,姜洪波向其朋友魏克思(另案处理)借款,并联系在澳门工作的被告人杨娟梅,让杨娟梅把人民币兑换成港币。杨娟梅联系郑永俊,双方商定以人民币0.8175元兑换港币1元的汇率兑换港币200万元,后杨娟梅将人民币163.5 万元汇入郑永俊账号。被告人姜洪波亦在当日收到200万元港币。(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苏倩雯)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