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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19年无音讯 妻与"恩人"同居10年被诉重婚

2012年08月14日 17:30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消失19年的丈夫突然回家引发特殊案件

  无助妻与“恩人”同居十年被诉重婚

  “她男人不知道去哪了,多少年都不回来,家里就剩个女人,还有一个10岁的孩子。农忙的时候,10岁的孩子要背稻子走十几里路,肩膀都磨烂了。我实在不忍心,就帮了他们母子俩。”昨日上午,滁州定远县练铺镇尚庄村东高组,当地农民高付华在接受金陵晚报记者采访时回忆起他和罗天珍的“情史”,高付华没想到,当初的一个“不忍心”到现在10年,更没想到这份不忍心转化的责任感让他在耳顺之年成了涉嫌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

  丈夫19年杳无音讯

  据现年56岁的罗天珍回忆,上世纪70年代初,由陈永军的哥哥做媒,她从湖北老家来到定远嫁给了陈永军,生育了两个儿子。因为当时农村尚未分产到户,还在记工分,农民出死力种田都吃不饱,于是丈夫陈永军带着大儿子外出做工、要饭,她带着小儿子在家。

  罗天珍表示,一开始丈夫还回家给她一些钱家用,后来不再回来。她只能一个人带着小儿子在家种田为生,她也不知道丈夫去哪里了。大儿子有时还回来,但也不知道父亲的行踪。“家里没有壮劳力,我一个女人能种多少地,小儿子还要上学,有时实在没饭吃,只能带着儿子去各家讨饭。“有时真想跳河一了百了,但想到儿子还没有成年,我只能继续坚持下去。”罗天珍说。这一坚持就是9年。

  高付华的出现对罗天珍的生活是一个转机。罗天珍承认,高付华最初的帮忙是出于好心,但对于她来说,高付华就是救命恩人。两人都表示,相处时间长了,感情不知不觉就有了。高付华和妻子离了婚,希望和罗天珍正大光明地生活在一起,罗天珍也希望和陈永军离婚,无奈不知道丈夫的下落。两人同居了。

  抚养“孙女”无怨言

  为了新生活,高付华翻盖了房子,将罗天珍接回了家。罗天珍家的房子因为年久失修已经不能再住人。之后,为了给小儿子办婚事,罗天珍借了3万元,由高付华负责操办。小儿子和儿媳妇生了一个女儿,起名小雪,因为夫妻俩在外打工,今年7岁的小雪童年生活基本是和罗天珍与高付华一起度过。

  罗天珍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了小儿子身上,今年年初,小儿子在常州因为给赌场看场子被捕,如今案子还没有开庭。儿媳妇因此一走了之没有音讯,照顾孙女儿小雪的责任就落在了罗天珍和高付华身上。高付华未有任何怨言,尽心尽力和罗天珍一起抚养小雪,小雪也和高付华很亲。记者采访时,小雪搂着高付华的脖子亲热地喊他“爹爹”(滁州方言,爷爷的意思)。为了孙女儿上学,罗天珍还在练铺镇上租了房子带小雪居住,高付华经常去镇上看她们。寒暑假或节假日,罗天珍才带小雪回到高付华的家居住。

  丈夫回家引发重婚案

  今年清明节期间,罗天珍因为卵巢囊肿在蚌埠开刀治疗,不得已又举债两万。住院治疗期间,19年没回家的陈永军突然出现在医院。罗天珍表示,丈夫出现的目的不是去看望她,而是听说国家发放拆迁款,回来要钱的。

  罗天珍的说法得到了三和集派出所马所长的认可。他告诉金陵晚报记者,陈永军回乡就到法院告高付华财产侵占罪,陈永军认为高付华现在住的房子是他当年出走前留下的,派出所经过调查发现,高付华现在住的房子是他自己的,陈永军的诉求不成立。在此情况下,陈永军又告高付华和他的妻子罗天珍犯重婚罪。经调查发现,陈永军和罗天珍有结婚证,是合法夫妻,虽然高付华和罗天珍没有领取结婚证,但确实已经共同居住多年,而且村里人都知道,于是派出所以涉嫌重婚罪为由打算对两人实施刑事拘留,考虑到罗天珍的孙女小雪无人抚养,而且罗天珍刚做过大手术,对罗天珍取保候审。

  马所长表示,高付华只在看守所呆了一夜,因其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不适宜羁押,派出所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马所长也认为,这个案件“情况比较特殊,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昨日下午,金陵晚报记者电话采访了罗天珍的大儿子陈晓明。他告诉记者,父亲陈永军突然回定远确实与拿拆迁款有关,自己手头上也没有父亲的联系方式。

  无奈的分别即将到来

  高付华表示,从最初的好心、责任感到与罗天珍产生感情,继而共同生活了十年,虽然成了“重婚罪犯”,但他不后悔,高付华始终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事,没有伤害到别人的生活,只是不懂法。罗天珍也表示,当初自己很想离婚,但根本找不到陈永军,小学文化的她也不懂法院可以“公告离婚”,因为丈夫常年不回家,她觉得自己的婚姻早就死了。

  如今,因为两人都有病,谁都不能下田干活,高付华依靠住在镇上的儿子生活,高付华很想带着罗天珍一起去儿子家过,儿子也不反对,无奈前妻与高付华离婚后就跟着儿子在镇上居住,罗天珍显然无法和高付华的前妻共处一室,当初为了活命,高付华和罗天珍走到了一起,如今同样是为了活命,高付华和罗天珍这一对患难“夫妻”只能分手了。

  高付华已经为罗天珍想好了以后的路,他表示,自己的这几间瓦房面临拆迁,拆迁款他就留给罗天珍,这也是高付华全部的财产,罗天珍就带着小雪在镇上租房居住,两人每天都能见面。高付华表示,作为罗天珍情感上寄托的男人,他尽了自己的责任帮助罗天珍,至于以后的日子会如何,只能过一天算一天了。

  据了解,定远县检察院已经向定远县法院公开起诉关于高付华和罗天珍的涉嫌重婚案。

  链接

  重婚罪

  依照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其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禁止两种行为:第一,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相婚者(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第二,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

  在本案中,高付华明知罗天珍尚未离婚但仍然与之长期共同生活,符合重婚罪的标准。(通讯员 谢冬霞 记者 洪唯 从滁州市现场发回报道)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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