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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粤湘边界法院建立少数民族地区司法协作交流机制

2012年08月16日 00: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贺州8月15日电(林浩 黄敏达 莫洪华)广西、广东、湖南三省交界地区面积广阔,是瑶族和壮族的聚居地。为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地区稳定发展,8月15日,广西贺州八步区、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三地法院院长齐聚一堂,签署《桂粤湘三省(区)交界地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规则》,正式建立司法协作交流机制。今后三地法院将减少司法壁垒。

  贺州市八步区法院院长朱卫国表示,八步、江华和连山虽分属广西、湖南和广东,但同属岭南地区,均为壮、瑶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中江华县为全国瑶族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瑶族自治县,近年来,三地边界贸易往来和人员流动愈发频繁,各类矛盾纠纷多发,没有很好的司法联动机制将导致法律公信力降低。

  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一个壮族、瑶族自治县,该县法院院长曾宪全认为,随着三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全面加强区域司法协作,积极寻求解决纠纷的办法是共同面对的话题,这需要互信、稳定、便捷的司法交流机制。

  据介绍,合作机制建立后,三地法院合作范围将从传统的互送法律文书、相互调查取证向司法文书确认等深层次协作发展,构建相邻法庭、乡镇、村人民调解网络,并与属地乡、镇政府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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