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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招录培养451名基层政法干警 在校时免学费

2012年08月16日 10:02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天,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我省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工作开始,计划人数为451名。详情可查看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公务员局网、湖南人事考试网。

  据悉,招录计划中公安系统354名(面向退役士兵计划67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287名),培养院校为湖南警察学院;司法行政系统97名(面向退役士兵计划42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55名),培养院校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本次招录培养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5周岁以下的退役士兵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8周岁以下的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7日9时至8月23日24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通过笔试、复试等程序后,将与培养院校、省级政法机关(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培养院校。

  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照财政部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学生由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呈报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满9年方可交流。(记者 李宁)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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