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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姘妇卖男婴 获利3万余元被判刑5年

2012年08月21日 12: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商丘8月21日电(齐永 徐永忠)家住河南省夏邑县的李一华(化名),在姘妇王某怀孕时,就算计着等婴儿一出生就卖掉,后来果然如愿,呱呱坠地的男婴被以3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但是,等待李一华的是法律的惩处。因犯拐卖儿童罪,日前,李一华被夏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法院调查,李一华在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王某勾搭成奸。2011年1月,李一华与王某一起去济南市打工.6月的一天夜里,王某告诉李一华怀孕的消息,而且下个月就要临产。李一华心中肚明,自己已经结扎好几年了,这孩子肯定与己无关,就与王某商量,等孩子一出生下来,就寻个人家卖掉。2011年8月14日,王某刚刚把孩子生下来,李一华就打电话让人抱走了孩子,得款34000元。

  王某还没有来得及过完满月,就把卖孩子的钱存到银行,与李一华一起去西安市打工。2012年3月5日,河南省夏邑县公安机关获悉李一华与王某拐卖孩子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李一华被批准逮捕,王某则听闻风声后,匆匆外逃。

  尽管李一华在法庭上否认参与买卖孩子,但是法院认定,李一华自始至终都参与了买卖孩子的行为,而且与姘妇王某构成共同犯罪;法院进一步认定,在孩子还没有出生时,李一华及其姘妇王某与人讨价还价,之后谈妥的价格是35000元,最终人家只给了34000元。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被告人李一华不得不低下了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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