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童帮人带路失踪续:因带错路被人用砖头击中头

2012年08月29日 08:46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7岁男孩丁丁(化名)在给陌生人带路后失踪,被发现时头部受伤、昏迷多日。连日来丁丁的伤情牵动不少人的心。昨日,周至警方已经将行凶者缉拿归案,行凶者是邻村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原因仅是丁丁带错了路。目前,丁丁已苏醒并能够进食。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赶到周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宋志俊告诉记者,行凶者赵某家住中旺村附近。8月22日下午,丁丁和小伙伴在中旺村村委会门前路上玩耍时,赵某正好骑车路过,赵某要去距中旺村四五里的望城村。由于不熟悉路,赵某就向丁丁和小伙伴问路。一开始,赵某让丁丁的小伙伴带路,被拒绝了,赵某就给了丁丁1块钱,让丁丁带路。由于从村委会门前向西,是一片荒草丛生的田地,走出六七百米后,丁丁表示自己也不认识路了。赵某于是很生气,开始打骂丁丁,由于丁丁反抗并哭闹,赵某害怕哭声引起其他村民的注意,就将丁丁拖进旁边猕猴桃地一处小房子里,但是丁丁一直哭闹不止,恼羞成怒的赵某就朝丁丁头上、脸上一阵猛打,最后又捡起一块砖头,朝丁丁脑门上猛砸两下。见丁丁倒在地上不动了,赵某沿着去时的路赶紧返回。

  行凶者年仅14岁 父亲去世母亲改嫁

  宋志俊说,赵某1998年5月出生,只有14岁,父亲因病去世多年,母亲改嫁,赵某一直与奶奶相依为命,家里情况也很困难,初中没念几天,赵某就辍学,平时还有小偷小摸行为。

  打伤丁丁后,赵某回家像啥事没发生一样,照样在村子给人帮忙切猕猴桃片,直到四五天后看到了媒体的报道,才意识到自己闯祸了,赶紧把当天骑的自行车改换了颜色。之后,他告诉奶奶,自己打伤了人,并要了50元钱,乘车跑到了礼泉。 8月27日晚9时许,专案民警将赵某抓回。

  孩子虽然清醒了 但反应比较迟钝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市儿童医院。外婆郭芳玲说,昨日早上7时左右,丁丁开始睁眼睛。到昨天,丁丁已经连续5天滴水未进,经医生同意,外婆给他喂了些水,中午,还简单吃了点儿米汤。尽管丁丁清醒了不少,但只能认清周围的亲人,反应也比较迟钝,不能准确表述受害当天的情形。

  主治医生告诉记者,医院已经安排丁丁今天做进一步的头部CT检查,看看丁丁脑部会不会受到损伤。

  昨日,记者从周至县公安局获悉,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7岁男孩带错路被人殴打昏迷

  律师观点

  如果构成重伤

  赵某就要负刑责

  赵某年仅14岁,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茜说,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徐茜说,此案要根据丁丁最终的伤情鉴定,如果构成重伤,赵某就要负刑事责任。另据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记者张志杰)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