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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元车票钱起争执 乘客拔刀伤人后遭司机锤击

2012年08月29日 16:3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一元票资起争执乘客拔刀司机挥锤

  (广东)顺德公交共发生九起车乘纠纷致司机受伤事件,公交公司首次上诉法庭为司机讨说法

  因一元公交费,乘客与公交司机发生争执,乘客不满司机指认其坐“霸王车”,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司机刺伤。28日,顺德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乘客卢某在庭审时辩称,曾遭公交车司机脚踢和铁锤击打。据了解,近年来,顺德公交车乘冲突共发生九起。

  因车资争执司机被刺

  28日,顺德人民检察院公诉称,5月3日13时许,被告人卢某搭乘被害人苏某双驾驶的顺汽318线公交车行驶至顺德区容桂街道桥东路科龙研发中心公交站时,卢某因车资问题与被害人苏某双发生争执。卢某拒不付费又不下车,苏某双于是下车报警处理,卢某也跟着下车并继续和苏某双理论。报警后,苏某双上车并在车门处阻止卢某再上车,其间有用脚踢到卢某。

  卢某随即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刀,刺了苏某双左侧胸部一刀,致其流血受伤。苏某双被刺后从车上拿出一车用铁锤下车追打卢某,卢某持刀对峙一段时间后逃离现场,后在附近桥东路与容奇大道东交汇处被追赶的群众制服并交公安机关处理,当场从其身上缴获作案工具弹簧刀一把。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苏某双左侧胸部刀刺伤,造成左侧开放性气胸、血胸,未出现明显呼吸困难的症状和体征,已构成轻伤。

  顺德检察院认为卢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犯罪事实清楚,遂提起公诉。苏某双事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怠工近两个月,其代理律师向被告索赔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54491.26元。

  乘客称遭司机锤击

  据了解,在顺德部分公交线路采取分段收费,如往返大良容桂的318线路,单向经过容奇大桥按照规定都要加收1元,即单程3元。

  庭审中,卢某辩称,当日他从容奇商场站上了318线公交车,因并无计划前往大良,遂只投了2元乘车费,其间司机多次要其多交1元,否则属于坐“霸王车”,卢某遂与其理论,此后双方发生争执,司机停车报警,卢某想再上车等警察过来处理,却被司机阻止。

  “当时他用脚踢我,随后还拿铁锤来打我。”卢某称,司机铁锤打中了其额头和左肩,现在还有伤口,“惶恐中我掏出了打火机携带的小刀防备,当时并没有刺伤他的意思”。当公诉方提问被告是否用刀刺伤被害人时,卢某称当时是被害人从车上往下冲,并非主动刺对方。

  被告人卢某当庭提出可查看车上监控以作证明,但记者从苏某双的辩护律师了解到,当天驾驶的车辆监控视频是损坏的,并没有记录下事发的经过。本案当庭并未作出宣判。

  公交车乘纠纷已九起

  据顺汽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是首次为公交司机因车乘争执受害讨要说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交司机的人身安全。

  记者从顺汽公交公司了解到,从2007年以来,该公司记录了总共九起乘车纠纷,均是因票款不足或乘客要求在非站点停车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2007年8月25日,司机刘伟健就曾因票款问题与两名男子发生口角,后被男子殴打致头部受伤。今年2月19日,司机张锡全驾驶班车从容桂车站开往佛山城巴总站途经佛山城门头附近时,因乘客要求在非站点停车问题发生口角,导致张锡全被打伤。

  据苏某双辩护律师丁律师介绍,为公交司机受理车乘纠纷的刑事案件尚属首次,“公交车属于公共场所,司机是行车过程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一旦行车中受损有可能危及整部车乘客的安全,因此尤其需要保障其人身安全”。(记者卢凯阳 通讯员潘小婷 彭惠连)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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