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昆明中院安排翻译人员 保障糯康等诉讼参与人权利

2012年09月20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9月20日电(记者 史广林)20日,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因本案6名被告人均非中国公民,不通晓汉语。为保证其能顺利行使各项诉讼权利,昆明中院专门安排翻译,保障其诉讼权利。

  据了解,昆明中院受理此案后,专门安排了翻译,送达给被告人的法律文书,都有其通晓语种的译本。

  在开庭期间,为了保证所有诉讼参与人能及时听懂庭审内容,进行有效沟通,使庭审有序、高效地进行,昆明中院共安排6名傣语翻译和3名拉祜语翻译,并首次采用了同声传译与现场翻译相结合的形式,其中2名傣语翻译和1名拉祜语翻译在法庭进行现场翻译,其余人员在后台进行同声传译。

  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阶段,主要由同声传译人员进行翻译,如有诉讼参与人未听清等特殊情况,则由庭内现场翻译人员再进行现场翻译,直至诉讼参与人充分理解相应内容。

  此外,本案将有泰国、老挝证人出庭,在证人出庭作证阶段,由现场的泰语、老挝语翻译将证人作证内容翻译成汉语后,再由傣语、拉祜语同声传译给各诉讼参与人。

  昆明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同声传译和现场翻译结合,使所有诉讼参与人能够充分理解庭审内容,有效地保障了其诉讼权利。(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