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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民政局长受贿获刑5年 单位仍显“在岗”

2012年10月11日 15:11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横峰县一局长已被判刑 单位显示“在岗”

  横峰县民政局表示才知道法院判决,马上改正

  “横峰县民政局原局长汪水良已经被判刑了,但民政局办公楼公布的领导去向牌上显示这位局长仍‘在岗’。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10日,接到热心读者夏先生的反映后,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在横峰县民政局大楼的二楼过道上,记者看到墙上挂着两块大牌子,一块是该局“干部职工考勤去向牌”,另一块是干部职工职务公示牌。在考勤去向牌上,记者看到汪水良一栏显示“在岗”;而职务公示牌上,汪水良的职务显示为“局长”。

  夏先生向记者表示,因工作需要,他经常会到横峰县民政局联系业务,早就听说汪局长被双规了,但其单位还保留他在岗的信息,这样做也太不严肃了。

  随后,记者来到该局办公室,向工作人员打听汪水良的去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汪局长不在,让记者去找其他分管的副局长。当记者问起,汪水良是否被判刑时,该工作人员没有给予答复。

  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在建横峰县福利中心大楼时,汪局长收了当地一个包工头的钱,金额10万元左右,还有一块手表。他是今年5月被双规的。

  当日,记者从横峰县人民法院获悉,9月19日前后,法院下了判决书,汪水良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汪水良没有上诉。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向横峰县民政局一位副局长作了反映,他表示会马上派人将有关汪水良的信息拿掉。据他介绍,之所以这些信息一直没有处理,就是因为在等法院的判决,现在法院判决了,他们会马上改正。(信息日报 记者王敏君)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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