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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妇与他人同居 六旬老汉上门论理引发肢体冲突

2012年10月16日 09:2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眼看小自己近30岁的女友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跟帅哥同居,今年60多岁的柳州市民老王伤透了心。昨日上午,他去找女友“算账”时,还被推出门,头部、手臂都受了伤。

  12年前,已有妻儿的老王去发廊洗头、按摩时,结识了小他近30岁的女子阿花。当时,老王在柳州做小生意,手头也有点钱。见阿花工作辛苦,收入也不高,老王不由得怜香惜玉,时常给她小费。

  一段时间后,老王和阿花发展成为情人,还租房同居了。没过多久,阿花就怀孕了。她说她很爱老王,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孩子出生后,老王每个月都给孩子生活费,还以孩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

  毕竟“纸包不住火”,老婆知道老王有外遇后,经常和老王吵闹。而老王有时不顺从阿花,阿花就叫嚷着要自杀。

  渐渐地,老王和阿花的孩子也长大了。2007年,阿花跟老王提出,平时在家闲着没事,想自己开一家发廊。老王便出钱,让阿花拥有了自己的发廊。

  开发廊后,阿花生活日益充实,老王却在一天天老了。

  2009年,阿花认识了年轻男子阿星。阿星也是个小老板,两人很快打得火热。老王见阿花红杏出墙,气得够呛:“我供你、养你,钱都给你,你怎么能这样?”

  阿花并不收敛。今年开始,她还与阿星在永前路某小区租房同居了。

  想到这10多年来,光金首饰就帮对方买了5万多元,老王多次找阿花交涉,让她要么还金首饰,要么还钱。阿花说金首饰都当掉了,也没钱来还。

  见就这样被阿花“抛弃”了,老王心里很不是滋味。昨日上午7时许,他来到阿花住处,一是想催阿花还钱,二是想看下自己和阿花的孩子。不料,刚好阿星也在。

  老王当即跟阿星吵起来,还发生了肢体冲突。阿花赶紧把老王推出门外,并报警:“我前男友骚扰我们!”

  老王被推出门外后,跌在地上受了伤,于是也报警:“有人打伤我!”

  柳南西环警务站民警接报赶到现场。老王对民警说,抚养孩子他并不差钱,只是阿花跟了别人,他咽不下这口气。民警劝他先去医院治伤,过后再与阿花好好谈谈。(文中人物为化名)(南国今报 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邓达宽)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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