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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疑丈夫“出轨”失手将其捅死 被判七年徒刑

2012年10月17日 09:3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怀疑丈夫“出轨” 冲动妻子“出刀”

  丈夫称自己在某KTV包厢里唱歌,而妻子此时正在这个包厢里,却不见丈夫身影。怀疑丈夫在外“鬼混”,回家后,夫妻发生激烈争吵,冲动的妻子持水果刀将丈夫刺成重伤,最终致其不治而亡。事后,妻子懊悔不已。经浙江省苍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12日,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洪海蓉有期徒刑七年。

  “我本来就是想吓吓他”

  洪海蓉,今年35岁,浙江苍南人。洪海蓉与丈夫陈某结婚13年,生有一子。据了解,婚后前几年,夫妻感情不是很好,常有争吵。不过近年来,夫妻关系好转,两人相处还算和睦。

  今年4月19日中午,洪海蓉与丈夫陈某和几个朋友到家附近的餐馆就餐,其间,夫妻两人与朋友们有说有笑,并都喝了两三瓶啤酒。饭后,夫妻两人与朋友到某KTV唱歌,下午3点半,洪海蓉因要接儿子放学,提前走了。

  将孩子安顿在自己娘家后,下午4点,洪海蓉又回到KTV包厢,她发现陈某已离开了,就打电话给陈某问他在哪里?不料,陈某却说自己仍在KTV里。“撒谎!到底去哪里了?”洪海蓉生气地质问陈某,但没等洪海蓉发泄完,电话那端传来“嘟嘟”声,陈某关机了。

  洪海蓉打手机给与陈某一起唱歌的朋友,均称不知陈某去处。“肯定到哪里‘鬼混’去了。”洪海蓉气不打一处来。

  四处找不到陈某,洪海蓉气呼呼地回家了。陈某此时就站在家门口。“刚才家里来客人了,你去哪里了?”陈某先开口。“我去哪里?你先说说你去哪里了!”洪海蓉气势汹汹。起初陈某比较忍让,但面对洪海蓉的咄咄逼人也气了起来。

  “我见他拉下了脸,就更生气了,从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洪海蓉回忆当时的情景说,她手握刀柄对着陈某。见妻子竟然动起了刀子,陈某扑了过去。在推搡、扭打中,洪海蓉手中的利刃,刺中了陈某的腹部和左胸部。鲜血从陈某的胸口涌出,不一会儿他就昏迷了。洪海蓉自知酿成大祸,试图用手捂住陈某的伤口止血,但无济于事,就立即拨打了“120”。因失血过多,陈某抢救无效死亡。洪海蓉因此被警方刑事拘留。

  “我本来就是想吓吓他。”洪海蓉说,“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刺到了胸口。”据洪海蓉交代,前几年,她有一次与陈某吵架也曾动过刀子,但那次没有出事。

  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徒刑

  “有次提审,看到她眼睛都哭肿了。”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她说自己很后悔,最放心不下的是孩子。”今年8月2日,苍南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洪海蓉提起公诉。

  开庭前,洪海蓉给丈夫的家人写了封信,表达了内心的歉疚,拜托他们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丈夫的家人给她回了信,说家人都已经原谅她,希望她好好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出来,孩子还等着她。

  开庭那天,洪海蓉情绪几次失控,眼眶泛泪,目光呆滞。她说自己对不起死去的丈夫及其家人,也对不起孩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几乎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洪海蓉为家庭琐事纠纷而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被告人洪海蓉在案发后能积极抢救被害人,并及时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且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法院对其予以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洪海蓉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审判决后,她表示服判,没有上诉。(范跃红 宁藏拙)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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