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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试网上立法听证 网民可随时浏览发表意见

2012年11月07日 15:0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网络问政”风头正劲,网络立法听证又新鲜杀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发出公告,将对正在制定中又备受市民关注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并公开征集听证陈述人。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上月底刚刚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接受审议,条例拟将广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从原来的10年延长至15年,并拟规定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其他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保等,较原条例有较大变动。

  由于法规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关系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决定,举行该条例的网上立法听证会。“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是对以往在现场进行听证方式的创新,可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是一次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最新实践。”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网络听证会将在11月28日至12月4日,在大洋网上进行,共7天。听证会将由16名陈述人陈述观点、听证人提问、陈述人辩论、主办方小结等环节组成,每个环节都将在网上进行同步直播,广大网民可随时在网上浏览听证情况,对陈述人的观点表示赞成或反对,并发表意见。

  三个议题

  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听证会将主要围绕三个议题展开: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是否都应当强制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如果部分人拒绝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应当如何处理?

  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年限应规定为多少年较为合理?

  如何加强对社会医疗保险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16名听证人

  不仅是听证过程在网络直播,听取网民意见,听证人,也将通过遴选确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听证会将有16名陈述人。他们到底会是谁,将通过大洋网、广州人大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官方微博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征集,由听证会组织者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的规定遴选确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记者黄丽娜)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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