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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蒙自每年30万元奖警方“线人”

2012年11月16日 09:52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昨天,蒙自市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向媒体介绍自11月1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群众举报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奖励办法的情况。蒙自市政府决定,每年由财政预算3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蒙自市公安局局长樊同贵在通报会上称:此举旨在通过群众的积极参与,形成一种长效的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快速机制,但是,警方并不提倡在不具备充分保障自己人身安全下的盲目的见义勇为。

  最高奖金15000元

  据介绍,《蒙自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21条,自11月11日开始施行。晚报记者在“办法”上看到,举报线索的奖励标准共有9种,最低的为: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破获盗窃案件的,奖励现金1000元。见义勇为抓获现行,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奖励现金3000元。提供线索破获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督办的刑事案件,视情奖励现金10000元至15000元。提供线索破获抢劫、抢夺、诈骗、拐卖妇女儿童、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案等,都各有不同的奖励。对于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者,除进行现金奖励外,还将向上级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及奖金。

  为方便群众举报,蒙自市公安局在指挥中心设立了犯罪案件举报中心,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当面举报,或者通过蒙自市公安局网站、蒙自警方微博、腾讯微博等方式进行举报,或者直接打110,或者0873-3729110举报都可。对于如今公众最普遍使用的手机短信、彩信这种方式,蒙自市公安局称正在搭建技术平台,平台搭建后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举报。

  对举报者严格保密

  蒙自市公安局政委郭建称,公安机关对群体的举报一定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而樊同贵则称:对于发现现行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希望群众积极参与,但是对于抓捕现行的行为,公安机关不提倡、也不鼓励不顾自身安危的、不分条件的见义勇为。面对现行犯罪时,群众没有条件抓捕现行时,还是要快报警、巧报警,由警察来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处置。

  对于奖励资金是否会突破的问题,樊同贵称:现在公安机关担心的是奖金发不完,花不完的问题。对于一个犯罪案件来说,抓获现行、快速破案,跟后期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追逃等手段破案,后一种的成本投入是非常高的。如果30万元的奖励资金不够,公安机关和政府都会想办法兑现。按30万元的奖励资金和目前的奖励标准来看,可以奖励上百起刑事案件的线索,通过群众的力量直接破获上百起刑事案件,对犯罪行为是一种巨大的震慑力量。(任锐刚)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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