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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鱼庄强制收取1元餐具费 被处罚款5000元

2012年11月21日 13:12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20日,消费者陈先生来到罗源县工商局投诉,称其在某鱼庄结账时,商家以“服务餐费”名义,强制收取了一次性餐具使用费1元。而在前不久,他刚收到工商部门发送的“禁止收取餐具使用费”的短信。

  接到陈先生投诉后,凤山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鱼庄了解情况。经现场检查,鱼庄的菜金抵用券上将“餐具消费”作为不可抵用的款项之一,商家也承认了从开业至今一直都有收取餐具使用费。

  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对其强制收取餐具使用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5000元。(记者 温海龙 通讯员 陈霞)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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