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官方辟谣"新疆交通部门执行违章驾驶处罚新规定"

2012年11月24日 14:55 来源:央视网 参与互动(0)

  网传“新疆交通部门执行违章驾驶处罚新规定” 官方辟谣

  11月23日,在网络上出现“新疆交通部门对违章驾驶进行新的处罚规定”的消息,被迅速转载。新疆交通厅和新疆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辟谣,希望网民不要相信类似谣言。

  据记者了解,类似谣言在新疆当地QQ群中广泛传播,很多人信以为真。

  该信息称:“温馨提示:昨天下午六点开始,高清探头全部启动,副驾驶室不系安全带相同处罚,开车时打电话罚款50元,闯黄闪罚200,越线停车罚100,今天起晚六点半至深夜二点,为期60天,全国交警集中查处酒驾,一经查获,一律拘役六个月,五年内不得考证。每月10、20、30、日由省厅带队检查,每月3、7、13、17、23日和每周五、六由市局组织检查,时间为中午12点至下午2点,晚上7点至9点,从今天起陆续启用高清摄像头,专拍前排驾驶乘人员安全带是否系扣。相互转告亲友并通知公司同仁避免被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

  记者通过上网查询,发现江苏、西安、浙江等地都出现过类似谣言,记者随后采访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外宣办主任孙建兵表示,网传信息并非交通厅发布。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王云则明确证实网传消息为谣言。

  据王云介绍,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推行,全国将严格按照这个时间实施,关于具体操作规程,公安部还没有正式发布,仍在等待之中,不过对照相关规定,网传信息应为谣言。

  首先,网传“副驾驶室不系安全带相同处罚,开车时打电话罚款50元,闯黄闪罚200,越线停车罚100”的消息并不属实。

  王云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及相关的要求,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必须系好安全带,特别是客运车辆的驾驶人要提示乘客系好安全带。“新老《规定》确实有些差别,要求得更加严格。”

  不仅如此,按照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驾驶员以手持方式拨打电话,一次扣2分,罚款20-200元;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一次计2分,处以50元罚款,在高速路上行驶的,计2分,罚200元;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计6分,罚款200元。”

  同时,新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均没有对“闯黄灯”和“压线”两项作具体的处罚规定。

  其次,网传“集中查酒驾”的信息不实。

  王云说:“酒驾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经查获,按照公安部规定程序走,新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没有发生变化。至于拘役多长时间,以法院判决为准。什么情况下,禁止申请驾驶证,多长时间能够申请驾驶证,新老《规定》的要求基本一致。饮酒后或者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的,终身禁止申请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5年的,不能申请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10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新规定只是增加了一条:未取得驾驶证的,违反上边三条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也不得申请驾驶证。”

  第三,网传“今天启用高清摄像头”的说法是谣言。

  王云表示,新疆范围内,目前已经启用高清摄像头,从2月份开始试用以来,在执法过程中没发生新的变化,并不存在“从今天起陆续启用高清摄像头,专拍前排驾驶乘人员安全带是否系扣”一说。 (网络新闻联播记者 马旭报道)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