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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定救助流浪儿童不力将被严肃追责

2012年11月24日 16:5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武汉:救助流浪儿童不力将被严肃追责

  武汉市近日紧急出台加强主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和乞讨人员的相关通知,明确救助机构要确保专人、专车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在街头提供主动救助,对因救助保障措施不到位、主动救助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流浪人员受到恶劣天气伤害和非正常死亡的,将严肃追责。

  记者从武汉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为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近日紧急下发的相关通知中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须充分发挥市、区、街、社区(村委会)四级救助管理体系作用,对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介入、早救助,组织和动员居民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主动劝告、帮助、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和乞讨人员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

  此外,全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还须进一步加大主动救助工作力度,加强对辖区内机场、车站、码头、寺庙、公园、主要街道、桥梁下涵洞内、城乡接合部、废弃建筑物内等流浪乞讨人员易聚地的巡查力度,遇到恶劣天气、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

  武汉市规定,对因救助保障措施不到位、主动救助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受到恶劣天气伤害和非正常死亡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除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外,将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据武汉市救助站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每天至少有21台救助车上街巡逻搜寻救助对象,同时安排工作人员接听求助热线电话,并在网络中搜索媒体报道或网民发布的流浪人员信息,基本上能做到接群众报警或搜集信息后,中心城区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救助。(记者李劲峰)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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