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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宇否认自己是愤青 称"颠覆国家政权"很可笑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1月26日 00:03 来源:央视《面对面》 参与互动(0)

  任建宇:被劳教的村官

  演播室:

  各位晚上好,欢迎收看《面对面》。本周,我们要来关注两个80后的年轻人,两个人在过去的这一周都被媒体和公众高度的关注。一个是重庆彭水县因言获罪曾被劳教一年零三个月的村官任建宇;而另一个是在四川崇州肇事不逃勇担责任,被网友称为“仁义哥”的贵州小伙王冬。

  25岁的任建宇,在2011年因转发网络微薄,被当时的重庆市劳教委认定为“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进行劳动教养两年。然而,在2012年随着环境和形势的不断变化,任建宇不仅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迫使劳教委撤销了之前的劳教决议,还再一次以原告的身份将重庆市劳教委告上了法庭。

  而当本周记者王宁见到任建宇的时候,这个一波三折的故事,依然没有画上句号。

  正文:

  【字幕】2012年11月23日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 任建宇获释后第四天

  【纪实】回家

  【解说】

  本周五,依然准备继续上诉的任建宇先回到了老家,重庆市江津区朱沱镇。想起过去的400多天,他说“在里边,印象最深刻的梦,是梦见自己好像是在一个鸟笼子里。”现在笼子打开了,只是走向自由之地的道路,也许很长。

  【同期】山路

  男:现在是自由的,现在这种,真正理解“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的含义。

  主持人:你现在才是真正的自由,你觉得。

  男:对,自由,回家的感觉才是自由。

  【纪实】回家

  【转场】

  【庭审现场大屏幕】

  【解说】1

  本周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任建宇诉被告重庆市劳教委,劳动教养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由于此前媒体的大量报道,这一宣判结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多家媒体也在法院门外等待结果。

  【同期】法官

  驳回任建宇的起诉,原告任建宇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还。

  【解说】2

  除了宣判结果,在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中有两点引人瞩目:一是驳回任建宇起诉的原因:法院认为任建宇在劳教期间虽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通信、会见权利得到保障,过去一年应计入起诉期间,超过三个月法定起诉期限,因此裁定驳回;而另一个是重庆三中院的这样一段判词

  【同期】法官

  “任何公权力的行使都须依法、审慎,尤其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处分措施时,应遵循目的与手段相适应的原则,即使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公权机关也应给予合理宽容。”

  【同期】

  记者:现在三中院暂时的裁定结果已经出来了?

  任建宇:对。

  记者:只是撤销了诉讼,而且只是说明劳教不正当,或者说有点过重。

  任建宇:比较失望吧,比较失望,我希望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记者:但撤销了这种诉讼,承认或者他们有了自我纠错的这样一个过程,不就证明你没有问题了吗?你自由了不就等于你没有问题了吗?

  任建宇:不是,他们认为你劳教不当,劳教不当不等于是我没有违法事实。

  记者:也就是说还是没有办法像你所说的还你清白?

  任建宇:对,这是我坚持要上诉的原因。因为我需要这个(清白的)身份,我没有违法事实,如果我有违法事实,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要被劳教,谁没有抱怨过?谁没有发过一个事件,有一个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记者:那你知道你之后要面对的上诉之路是什么样的吗?有想过吗?

  任建宇:我会一直坚持的,不管结果如何,从最高人民法院一路上诉,如果最终结果还是一个处理不当,我最后一定会坚持的。

  记者:你坚信你一定可以得到?

  任建宇:坚信我可以得到。

  【解说】3

  起诉被驳回,意味着虽然重庆市劳教委的劳教处罚不当,但是压在任建宇身上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变化,这对于一个只有25岁的年轻人来说,实在难以轻松,也难以接受。

  现在,镜头前的任建宇留着寸头、脸型消瘦,而仅仅在一年之前,照片上的他还属于朋友嘴里“微胖界”的一员。那时的任建宇,除了彭水县的大学生村官这个身份以外,和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他喜欢上网,爱发微博,转转别人的帖子。而他并不认为自己是网络上的激进份子。

  【同期】

  记者:你觉得你自己是个愤青吗?

  任建宇:不是,我不是。我自己觉得我非常平和的。我平时是非常注意的。

  记者:注意什么?

  任建宇:理性些、平和些,不要过激的言论,包括QQ群聊天,QQ群聊天我还劝别人,有一些谣言,我说这些是谣言,不要去做,这样子会给批评你的人更多的借口,平时我也注意的。

  【解说】4

  然而,令任建宇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自己转发的一些微博,成了后来被劳教的原因。2011年的8月17日,这一天,成了任建宇的命运转折点,他人生中第一次被警方调查。

  【同期】

  任建宇:他们到我的办公室,他们带着文件上来,A4纸上打印着我的东西,就是我可能转发的一个图片,他们对照之后,看着身份证,一看我的样子,就说对,就是他,就带我进办公室,开始查找。

  记者:查找什么?

  任建宇:查找一张图片,在QQ群上的一张图片,然后找了两三个小时,说找到了。

  【解说】5

  此后,警方把任建宇和电脑一同带到彭水县公安局继续调查。

  【同期】

  记者:整个调查持续了多长时间?

  任建宇:他们晚上到了公安局之后,十点钟左右,他们就说你既然说这个图片不是你自己(原发)的,那你把它(原发)找出来,我一直找到晚上两点钟左右,把图片找到了。

  记者:当时你觉得你自己没事了是吗?

  任建宇:当时非常困,然后他们说怎么办,就在考虑,我干脆在会议室隔壁小间,在里面睡觉。第二天早上九点钟左右我醒了,醒了之后,他们有两个年轻警察告诉我说,你这个事情没事了,因为都是年轻人嘛。11:57这个时候我发现桌子上有一份文字材料的,对任建宇的处理方式,教育、警告,这样的方式对我处理。

  记者:这需要你签字(确认)吗?

  任建宇:不需要,他们自己形成的一个文字上报的材料。

  记者:然后呢?

  任建宇:然后他们就送我回镇上,在回去的路上,警察告诉我,以后别去发这些东西了,作为一名党政机关(人员),马上转成公务员了,他说这些东西别发。

  记者:你怎么说?

  任建宇:我说好,我不去发这些东西,还叫我把QQ群退了,让我把文件删除掉,我说可以,没问题。回去之后,回办公室之后,也确实就把QQ群退掉,当时有二十来个QQ群,全部退掉,除了留个同学群,微博我也重新看一遍。

  【解说】6

  虽然心有余悸,但是回到镇上的任建宇以为一切如常,可以继续他村主任助理的工作。巧合的是,8月18日这一天,是村里公务员转正公示期的第一天,在布告栏里任建宇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当了两年村官,他终于等到了有编制的时候,心里怀有按捺不住的欣喜。然而,仅仅在几个小时之后,发生的一切都超出了他的预料。

  【同期】

  任建宇:8月18日下午六点钟的时候,他们又来了三个警察,他说要对我进行刑拘,我说刑拘,怎么会要刑拘,我说什么是刑拘,他说刑拘就是关你三十天,如果没问题就把你放出来,当时我一下就懵了怎么会突然要刑拘呢。

  记者:你有没有问为什么要刑拘?

  任建宇:没有,害怕当时,一下子就懵掉了。

  记者:你现在回想当时,你能帮我描述一下,十八号那天的你自己吗?

  任建宇:去做一个录指纹的时候,记得很清楚,录指纹的时候,我当时手不停的出汗。

  记者:所以摁不上对吗?

  任建宇:几次都录的不行,这时候一个年轻警察告诉我,你现在知道慌了,我也没回答他,当时确实慌了。他们在给我送到看守所之后,不知道我是什么罪名,看守要登记我是一个什么罪名进去,他们办案人员和公安局不知道我是什么罪,然后他们打电话问重庆市,他们告诉说我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们告诉我,你看你才多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们彭水办过的最大的案子才是一个叫做偷越国境。

  记者:当时你听到这几个字,第一反应是害怕?

  任建宇:觉得很可笑,不理解。就这几句就能颠覆国家政权?网上千千万万都在发这样的言论,都在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认识。

  【解说】7

  然而,这样的罪名最终还是落在了任建宇身上。2011年9月17日,重庆市公安局因其在网络上转发的图片、上百条含有不当言论的微博,以及“不自由,毋宁死”的文化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请将任建宇正式逮捕。 然而仅仅六天之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审查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批准逮捕。但令人惊讶和不解的是,就在同一天23号,重庆市劳教委就下达了劳教决定书,决定将任建宇送往涪陵劳动教养戒毒所,劳教两年。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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