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法制宣传进监区 引导服刑人员依法维权

2012年12月04日 17: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重庆法制宣传进监区引导服刑人员依法维权
法律援助团面对面解答服刑人员的法律问题。 卢洋 摄

  中新网重庆12月4日电(卢洋 覃魏枢 张佳雯)4日是全国第12个法制宣传日,重庆市永川监狱与永川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法律援助团一行走进永川监区进行普法教育,面对面解答服刑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服刑人员依法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43岁的服刑人员万有才(化名)曾是重庆某区一镇长,2005至2008年重庆房地产高速发展期间因违规出让国有土地和受贿罪被捕,后投入永川监狱改造,刑期10年。

  “(我)进监狱没一年,老婆就跟人跑了,只希望办完离婚手续后能把儿子的抚养权要过来。哎……后悔当初啊!”万有才说,为了现任妻子,他抛弃糟糠之妻和女儿,受贿的钱也大都用到了现任妻子身上,到头来落得被人抛弃的下场。

  “我想知道和老婆离婚,儿子是否判给我?”万有才向永川区法院民事庭的覃法官咨询离婚的法律问题。

  “你儿子还不到18岁,针对你目前的情况,法院肯定会判给你妻子。”覃法官回答说,因万有才人在监狱服刑,他不能行使对子女的监护权。

  46岁的服刑人员王勇(化名)现正和2个姐姐闹遗产纠纷。2005年,他酒后与人发生争执将人打成重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父亲去世得早,母亲本来是跟我过的。后来我入狱,母亲就只能跟姐姐们过了。”王勇说,2011年10月母亲因脑溢血过世,在2003年时母亲就立有遗嘱,过世后把渝中区的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给他,说是以后留给孙子住,现在2个姐姐却一直在争夺房产的继承权。

  “我出去后能要回母亲给的房子吗?”王勇询问民事审判庭的欧阳法官。

  “如果有再立其他遗嘱,那么你儿子那份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你儿子已成年,你儿子可直接作为原告起诉;如果未成年,你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确认房产由谁继承。”欧阳法官解释道。

  “我服刑了,我孩子以后参军、出国、考公务员有影响吗?”“我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我已经没有财产,出狱后被害人家属申请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服刑人员在法律援助团面前排起长龙,详细询问着各自关心的问题。

  活动结束后,重庆市永川监狱副监狱长赵有华介绍说,在当天的活动中,共有百余名服刑人员报名参加此次法律咨询活动,问题主要涉及民事赔偿、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等,“我们主要想通过法律咨询让服刑人员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途径和正常渠道来解决生活中碰到的问题,为将来回归社会奠定知法守法的法治理念。”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