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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肇事致2人死亡 自首后称因害怕打车逃逸

2012年12月04日 21: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12月4日电 (徐欣 朱晓颖)江苏省新沂人一男子李强在开车撞飞两青年后,因害怕呆在现场被人殴打而选择弃车一逃了之。躲藏了一夜后,缓过神来的李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两个青年一个当场死亡,一个经抢救无效死亡。4日,新沂法院公布,该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46岁的李强家住新沂市区,自有一辆小型银灰色轿车。2012年8月15日晚上10点多钟,李强驾驶着轿车沿新沂市某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而此时,16岁和20岁的陈文、赵航正步行走在此条路上。李强驾车行驶至某水泥厂门前地段时,由于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当他看见前面行走的陈文、赵航时,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车子已经将陈文二人撞飞了出去。

  次日上午10点多钟,躲避了一夜的李强越想越觉得撞人后逃逸不对,便主动到了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后,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中,李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李强称,他驾车撞到二人后,吓得不知所措,弃车逃逸也是因为害怕呆在现场被人殴打,直到天亮才缓过神来,对此事很是内疚。其后,李强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且在肇事后弃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李强具有自首情节,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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