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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欠赌债组织5名未成年人绑架学生

2012年12月12日 14:10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王军(化名)因欠下大量赌债,组织5名未满18周岁少年绑架了一名13岁学生,向其家属索要30万元赎金。12月10日夜,三门峡市、渑池县两级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12·10”特大绑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年仅13岁的人质栾某被安全解救。

  12月10日上午10时许,渑池县公安局接到英豪镇农民栾某某报警称:其儿子栾某(男,13岁)被人绑架,绑匪索要现金30万元。接到报案,三门峡市局组织渑池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第一时间赶赴英豪展开调查。

  经民警调查,栾某某在英豪镇开办一销售化肥门市,生活比较富裕,其儿子早上6点去上学,9点多栾某某接到一陌生电话称其儿子被绑架,索要30万元赎金。栾某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过调查摸排,专案组发现案发前有一辆白色面包车多次在栾某家和学校附近出现,有同学说见栾某的同学中14岁的马某和15岁的马某某(均已辍学)乘坐过该可疑面包车。专案组围绕这一线索,发现该车案发前曾三次在英豪镇栾某家附近出现,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调查中,专案组发现马某等一群十四五岁的学生一直跟一名陕县观音堂的35岁男子王军“混”,王军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21时许,专案组将王军及同案16岁女嫌疑人王某某、15岁的宋某抓获。21时30分,专案组将负责看管人质的犯罪嫌疑人马某、马某某和16岁的李某抓获,受害人栾某被安全解救。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军因欠下大量赌债,遂产生绑架勒索的念头,当得知13岁学生栾某家比较富裕时,王军就组织策划决定绑架栾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军、李某已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马某、马某某、宋某因不满16周岁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经批评教育后责令其家长带回严加管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大河报 记者李红汛房琳实习生张敏捷通讯员段华峰 )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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