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货车连霍高速遭遇天价拖车费 53公里付费2000元

2012年12月15日 10:47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货车连霍高速遭遇天价拖车费 53公里付费2000元

  12月4日,洛阳偃师的包先生开车行至连霍高速609公里处时车出现故障,通过河南省高速交警救援中心联系上拖曳牵引车后,拖曳费的起步价竟被开出200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他付费2000元,把车拖了53公里回到偃师。而依据今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费》(试行)标准,即便不考虑限价,包先生最多仅需付费895元。事后,他连续向交警、物价等多个部门反映均没结果,无奈之下于昨日向本报投诉。

  事件:收了2000元还没发票

  “12月4号,我从郑州拉货去洛阳偃师。下午2点多,当车跑到连霍高速609公里处时,发动机出现故障。”包先生说。随后,他拨打了河南省高速交警的救援电话,接线民警询问车辆地址后,称会帮忙联系救援车辆。几分钟后,一家名为“立马”(谐音)的救援公司打来电话,了解我的车型后说“牵引费起步价2000块,每公里200块”。

  包先生说,他听完没立即同意,过了一会儿后,他又给这家救援公司回了电话,希望能协商价格。“之后,接线员说可以再帮忙联系其他拖车。到下午4点多,一辆拖车开了过来。”包先生告诉记者,他讨价还价了好长时间,实在没办法了,才跟他们达成了一致:拖到偃师2000块钱。

  当天下午5点多,拖车把他的车拉到连霍高速偃师出入口时停下,车主要求他立即付钱。但包先生向他们索要发票,他们却称没有……眼看就要到了,他实在没办法,就付了2000块钱。

  调查:车主不能自己联系拖车

  为核实包先生的说法,昨日,记者以汽车在连霍高速发生故障为由,拨打高速交警给的那家救援公司的电话。该公司称,拖曳费起步价根据车型不同定在1500-2000元之间。

  那么,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车主能自己联系收费较低的救援公司或汽车4S店吗?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先后致电郑州市多家救援公司和4S店,他们均称无法直接上高速服务。高速交警总队的工作人员对此则解释:“车主遇到这类事情后,必须先向高速交警总队求助。至于由哪家救援公司去营救、救援公司须具备啥资质条件,由交警大队来负责。”

  标准:拖曳费最高不超过700元

  事后,包先生向当地物价局咨询了解到,按照现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费》(试行)标准,他的3吨重货车属于B型车,在高速路上出现故障后,拖曳费的起步价仅需250元/10公里,超过10公里后按15元/公里收费,且收费最高不超过700元。

  即便按实际里程计算,包先生也仅需付费895元。“当天拖车拉着我跑了53公里,这样算的话,我等于多掏了1000多块钱!”包先生气愤地说。为此,这些天来,他几乎每天都向交警、物价等部门投诉,但始终得不到解决。

  洛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一工作人员建议:“车主应尽量获取对方收费时的发票、录音等证据,随后向我们反映,我们会根据证据、现场具体情况,按《价格法》相关规定,对乱收费方进行处罚。” (大河报 记者 王迎节 实习生 王小琳)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