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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无法证明丈夫赌债被迫还30万

2012年12月20日 10:2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赌博,不仅会毁了一个人的前程,同时也会毁了一个家庭。赵女士与嗜赌成性的丈夫离婚官司打到了法院,但未获法院支持。而李红(化名)刚刚经历了丧夫之痛,就被债主追上了门,讨要30万元欠款,虽然李红认为是好赌的丈夫欠的赌资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苦于没有证据,李红必须替丈夫偿还欠款。

  案例一:丈夫赌博成性 妻子要求离婚

  赵女士结婚后,发现丈夫张先生生性嗜赌,经常夜不归宿,为赌博曾在赵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赵女士的贵重金银首饰变卖输光。张先生对家庭对孩子严重不负责任,多年来儿子的生活、教育全部是赵女士一人负责。张先生没有钱时就向赵女士讨要,动手打骂也要把钱要走。赵女士表示,儿子年幼时她忍气吞声,现儿子已考上大学,她忍无可忍,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张先生辩称自己不存在赌博行为,以前喜欢打麻将,属于娱乐不算赌博,最近一年多没玩了。被告和原告是同学,自由恋爱,从结婚到现在感情都挺好的,没有到破裂的程度。丰台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双方虽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但双方感情基础较为牢固。张先生虽存在不良习惯,但有努力改正的意愿,赵女士应给予其改正的机会。对于赵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目前,本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案例二:债主不承认是赌债 被迫还钱

  李红的丈夫也同样喜欢赌博,看过她的遭遇,也许能理解赵女士上诉到中级法院,坚持和嗜赌的丈夫离婚也不无道理。李红(化名)的丈夫刚去世,她就被丈夫的朋友起诉要求归还丈夫的借款30万元。而在丈夫去世前,她根本就不知道这30万元债务的存在。债主向法庭出示了李红丈夫书写的曾向其借款30万元的欠条,上面有李红丈夫的签字。经核对,李红认可签字是其丈夫笔迹,但称丈夫在生前从未提起过借钱的事情,近几年丈夫患病,家庭生活支出全部由李红承担。丈夫生前有赌博的习惯,而债主正是开棋牌室的。丈夫常在棋牌室赌博,李红认为该借款是丈夫欠的赌债,不应受法律保护,但她无法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欠款为赌债。债主也不认可是赌债,辩称李红丈夫当时以治病为由向其借款,绝非赌债。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其行为无效的前提下,借条应视为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首席记者 王彬)

  ■法官提醒

  发现不明欠条第一时间报案

  丈夫在外赌博,如果欠债给家庭带来损失,妻子该如何防范?海淀法院朱惜丹法官表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但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原告持有欠条的情况下,被告大多无法举证证明欠款是赌债,由此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妻子应以正当途径寻求救济,并注重相关证据的留存。如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应尽全力搜集证据证明欠款系赌债的事实,如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

  作为妻子一方,如果发现有不明来历的欠条,应第一时间报案,通过警方调查及时还原借款的性质,以正当途径寻求救济,并注重相关证据的留存,以免出现丈夫过世等情况,造成无法还原真相。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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