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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一男子当街贩卖“鲨鱼”被工商部门查获

2013年01月04日 17: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吉林市一男子当街贩卖“鲨鱼”被工商部门查获
被收缴的鲨鱼和部分鲨鱼肉 苍雁 摄

  中新网吉林1月4日电 (记者 苍雁)1月4日,吉林市一名鱼贩在市场上公然销售鲨鱼,被工商部门查获。

  “卖鲨鱼肉了,12元一斤。”1月4日中午12时许,一名商贩在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路市场的叫卖声引来许多市民观看。随后,有群众将其举报。工商部门赶至现场时,发现商贩的地摊上摆着1条1米多长的冷冻鲨鱼,旁边还有3个鲨鱼头及20块约10厘米见方的鲨鱼肉。

  在贩卖鲨鱼现场,记者看到,鲨鱼肉下面压着一张纸壳,写着“鲨鱼每斤12元”。随后,工商部门将商贩及其所贩卖的鲨鱼带回工商所进一步调查。

  “我以为卖鲨鱼是允许的,以为这是新鱼货,会好卖才进了4条试试卖的。”鱼贩潘先生告诉记者,他所贩卖的鲨鱼是在大连市某市场购进的,当时对方明确告诉他卖鲨鱼不违法,他才购进了4条。

  采访中,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松江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潘先生所贩卖的鲨鱼系河鲨,需要办理专门的贩卖许可证。工作人员表示,需确认潘某贩卖的鲨鱼是否是人工饲养,如果是野生,则属于保护动物,坚决不允许贩卖。

  同时有专家提醒,即便是允许销售的鲨鱼,市民在食用时也应注意安全。过量食用鲨鱼肝脏会造成维生素A中毒,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两眼红肿、脱皮,全身的肌肉、骨关节感到疼痛等症状,甚至还会引发高烧,表现出中毒症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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