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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诈骗被判11年 监外执行继续行骗再成被告

2013年01月09日 16:0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抱着幼女听判决,这是2010年7月,邰音静在静安区法院接受审判的罕见一幕。昨天,这名“80后”女性再次站在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这次她涉嫌的诈骗金额高达914万元。

  三次站上被告席

  邰音静1986年出生,曾肄业于某外国语大学。昨天在法庭上,她身着灰色大衣,红色发圈扎着马尾辫,看上去眉目清秀。但就是这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女性,却已屡屡触犯法律。

  2007年,当时才20岁的邰音静,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考虑到她刚生下第二个孩子处在哺乳期,被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可是2009年7月,还在监外服刑期间的邰音静以探望生病同学的名义盗取同学的多张银行卡,在ATM机取款,以盗窃罪被判刑。法院判决时,她怀抱幼女听判决的情形让所有在场的人记忆犹新。而此时的邰音静第三个孩子刚出生不久、仍处于哺乳期,法院为此准其继续监外执行。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两次“伸手”被捉的邰音静并没有因此“收心”,在2010年8月又故伎重施,但这次依然难逃法网。

  谎称“股东之女”

  昨天,在法庭旁听席上,不少被害人前来旁听。有的被害人情绪激动,不时擦去脸上的泪水。有的被害人甚至将自己现有的房产出售,用来置换邰音静所称的“低价房”。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2010年8月,邰音静谎称自己是上海某著名汽车商业有限公司股东之女,以公司名义运作一笔理财产品,能低价购买本市某处房产,以此为诱饵,骗取受害人沈某、朱某等453万余元。

  成功得手几次,尝到甜头的邰音静越发不可收拾,顶着“股东之女”的身份继续行骗。同年6月,她用自己贴钱,降低车价的方法为被害人童某成功购买了一辆“低价”宝马轿车,以此骗取了不少人的信任。

  从2011年6月到2012年2月,她以同样手段,陆续骗取陈某、曹某、徐某等受害人数百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到2012年2月,邰音静涉嫌的诈骗金额已达914万余元,除了期间陆续偿还部分被害人的金额之外,其余690余万元均没有归还。

  法庭上很“淡定”

  法庭上,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涉案金额的数额。邰音静在法庭上表现得十分“淡定”,对自己诈骗的行为全部认罪,但表示自己只用了100万元左右,其他钱都通过各种形式归还被害人了,比如购买手表、为他们租房子、组织旅游等。

  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实习生 黄琳翊 本报记者 宋宁华)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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