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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晒一年前飙车照 深圳一女交警被处罚

2013年02月19日 08:1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深圳中学生网络晒飙车照正被舆论关注,又一单晒飙车照事件在网络爆出,这次的微博主角是深圳交警局的女警,该女子去年年初发了一张飙车图,车速超过120km/h。昨日交警局回应此事称,证实该女警属于梅观高速大队,昨日已经对其作出罚款和扣分处罚。

  昨日,有细心的网友在微博上截图为证。在微博上,一名网友晒出一张速度仪表盘,指针已经指向140km/h,并称“刚从单位回来,有种执行加强级别任务的感觉。”该网友的实名认证为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叶慧娴,微博显示2012年1月26日晚上10时44分发出。

  有网友发现一名名为“胖球球”的网友当时还曾经艾特了深圳交警的微博,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记者昨日试图联系这名名为叶慧娴的网友,但没有获得任何回应。深圳交警相关人士昨日对记者称,微博主角是梅观大队的民警,目前交警督察部门正在调查此事。

  昨晚,深圳交警通报称,针对网友@深圳交警反映“交警发微博晒超速”的情况,交警局高度重视,立即有督察部门介入调查。经查,该微博发布人为交警局梅观高速大队民警叶慧娴。去年1月26日22时25分许,叶慧娴驾车行驶经水官高速(限速80km/h)李朗路段往市区方向时,车辆时速达到138km/h。其行为涉嫌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100%。

  针对该事件,交警局作出以下处理,一是依据违法行为发生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叶慧娴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100%的行为处2000元罚款,记6分。二是对叶慧娴的交通违法行为及该事件进行全局通报,责令其对自己不当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深刻检讨。三是加强全体民警教育管理,提高民警个人素质及模范遵纪守法意识。(记者龙锟)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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