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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与妻吵架火烧岳父房屋获刑

2013年02月20日 18: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百色2月20日电 (林浩 曾紫洁)广西百色市一男子因与妻子吵架闹离婚,趁着酒劲到岳父家报复,放火烧屋,近日该男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田东县法院20日介绍,罗某青与林某玲结婚后感情不和,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已成家常便饭。罗某青闲暇时喜欢喝酒,醉酒后动还对妻子打骂,林某玲也不甘示弱,双方互不相让。最终,林某玲因无法忍受提出离婚,提起包袱便回娘家住了。

  为报复妻子,罗某青趁着酒劲到岳父家,捡起石头就向岳父林某砸去,林某赶紧跑开躲避。罗某青见状更是怒火中烧,一脚踹开了岳父家的房门,用手中的打火机点燃了家里各屋的衣物及客厅里的柴堆,看着屋内浓烟滚滚,罗某青才心满意足地离开现场。林家夫妇眼看火势凶猛根本不敢靠近,火势引来了乡亲,在大家的帮助下这才及时控制了火势,并报了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青目无国法,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放火罪。鉴于罗某青庭上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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