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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康等4人今日执行死刑 看守所最后时刻曝光(图)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3月01日 10:03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今日,湄公河“10·5”案4名罪犯糯康、桑康·扎萨、依莱、扎西卡,将被执行死刑。

  昨天,得知判死已成定局,桑康·扎萨和依莱在看守所与亲属作了最后的话别,而糯康想见的家人,并没有出现在看守所。对于即将来到的大限,桑康等3人写下了遗书,而糯康没有遗书。

  在中国的10个月,经历了侦查讯问、审查起诉、审判下判后,他们留下了对自己罪恶行为的忏悔,即将离开人世。13名中国死难者船员的亡灵最终得以告慰。

  阶段:初进看守所 状态:紧张、恐惧、情绪不稳定

  入所当天做了全面身体检查

  据云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副总队长、看守所所长陆永昌观察:“他们进来时,无一例外地身体状况都特别差,几个人要不就是高血压,要不就是患有心脑血管方面的病。当然,他们的精神更不好,看得出,他们比较恐惧、害怕、紧张。”陆永昌说,进入看守所的当天,就为几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

  “这是我国警方侦办条件限制最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最复杂、采取手段最特殊的刑事专案。”“10·5”案件专案组介绍:抓捕糯康,可谓是云南警方历史上投入警力最多也最艰难的一次,通过艰苦努力,最终移交检方、用于指控糯康集团的证据材料,共有37卷,6000多页。

  2012年5月10日傍晚,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国并被押解抵京。在北京,他仅呆了不到3个小时,当天深夜,便被押解回云南羁押。糯康等6嫌犯最先是在西双版纳看守所羁押,之后押解到云南省看守所进行羁押。

  糯康等6人在看守所的每一天,都是对看守所工作的极大考验。对于这样一个在国际上都有重大影响的案子,犯罪嫌疑人又是外籍人,看守所在接收到这几名重要犯罪嫌疑人后,做到了两项保障:一是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是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云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队长赵彪介绍,在糯康等几人入监后,“我们都和国内犯罪嫌疑人一样同等对待,落实被监管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享有什么权利、应该履行什么义务。”

  在糯康几人的生活饮食方面,看守所按照他们的饮食习惯,安排他们的生活,“有的是清真,有的是素食,有的和我们差不多。我们的原则就是要给他们吃饱、吃卫生。刚入所时,糯康偏瘦,现在看起来长胖了不少。”陆永昌说,因为语言不通,还在看守所内安排了翻译,随时为他们服务,向管教传达他们生活上的诉求。

  阶段:在看守所期间 状态:紧张焦虑少了,情绪稳定

  一天3次的身体检查

  因为要配合提讯和审判工作,看守所的警员基本是一对一近距离对他们进行看护,每天对糯康几人都要进行3次的身体检查。糯康等人从刚入所的焦虑、紧张、不安,到能平静面对了。

  2012年6月28日,专案组从西双版纳移师昆明。云南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糯康案全面进入诉讼阶段。8月2日,该案侦查终结,正式移送给检方。

  回顾长达半年的审查、起诉至审判阶段的工作,云南省检察院参与侦办此案的几位检察官都感叹:“再苦再累,但是办成了铁案,让13名遇难同胞得以告慰。”

  为确保证据审查工作的质量,检察机关结合案件特点,经过反复论证,梳理出“糯康犯罪集团”4个犯罪阶段,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了全案30余卷近6000多页证据审查;制作了40余万字的各类法律文书,并将起诉书翻译为中、老、缅、泰4国语言送达被告人;通过查阅40多个相关国际公约和外国刑法典,论证解决了犯罪嫌疑人罪名和罪数认定、刑事责任区分等100多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同时,为有效解决案件涉及的国际条约、国际法原则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问题,及时成立了法律适用研判组,提出近10万字的论证意见,确保了执法办案活动既符合国内法要求,又符合国际法的要求。

  虽然警方和检察机关多次提讯,但因在看守所期间获得了最为人性化的管理,“他们(糯康几人)的情绪也稳定多了,身体状况也好多了。”陆永昌说。

  阶段:审判前后 状态:情绪波动较大

  他是个表情单一的人

  糯康的辩护律师林丽说,糯康知道自己终审裁定后很淡定,他一直认为自己有赔偿,中国政府应该给予宽大处理,他也提出想见见自己的亲人。不过据一位法官说,糯康想见亲人,但记不清自己子女的电话号码了。

  2012年8月12日,昆明市检察院正式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共有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人被诉,其中主犯糯康被指控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和劫持船只罪。

  为确保公诉质量,检方向法院申请了泰国和老挝的警员出庭作证。9月20日一审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名泰国警察和3名老挝警察出庭作证,此为中国司法史上的首例。

  糯康在庭上翻供之后又认罪,其他几人在庭上也表示了悔过和认罪。一审,糯康等4人被宣判死刑。4人知道自己被判死后,“他们这时候情绪上波动了,又开始紧张、焦虑,血压升高、情绪不稳定,都希望得到法律的宽恕,对其罪行给予宽恕。”陆永昌说,在看守所,糯康本人多次向管教表示,希望能够从轻判决,也表示愿意赔偿,并提出申请能免其一死。扎西卡则坚持认为自己是受到胁迫才开枪。

  针对几人的情绪变化,看守所的管教耐心地请翻译与他们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交流,医生也对其身体进行定时的监测。“在这一期间,虽然情绪上有波动,但是他们身体上还是很好的。”

  一审宣判后,6被告均不服判决,并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为大毒枭的糯康,给他的辩护律师林丽的印象是“喜怒不形于色”。

  为糯康集团辩护的6名律师,是从云南的5000多名律师中甄选而来的,他们都是刑辩经验丰富的青年律师,其中之一就是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林丽律师,一审她是指定为糯康辩护,二审糯康主动选择了她担任辩护律师。

  林丽说,整个审理期间会见过糯康8次,但在死刑复核程序阶段由于糯康没有委托律师,所以她未再见过糯康本人。糯康给她的印象是:“沉着,表情比较单一,喜怒都不形于色。在整个审理过程中,糯康的心理一直很平静,表情也未见太多变化。”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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