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一房两用”又租又卖 携房款租金销声匿迹
昨天下午2:00,42岁的吴先生终于凑足了63万元尾款,想着终于能拿到房子的钥匙了。
没想到,房子里居然住进了陌生人,还拿出了租房协议。
这可是准备给儿子的婚房啊,吴先生咽不下这口气:“前房东如果再不出现,我就要去砸门了!”
房东拿着房款和租金不见了
吴先生是兰溪人,来杭州20年,住在商教苑。
他在清泰农贸市场卖了近20年猪肉,存了50万元,打算给儿子买套采荷的学区房,结婚用,“离得近一点,我们老了以后方便照顾。”
去年秋天,吴大哥通过中介,看中了夕照社区一套房,50多平方米,税后113万元,成交,去年10月就签了购房合同。
吴先生满心欢喜,生怕煮熟的鸭子飞了,赶紧先把手头的50万给女房东打了过去。
接着,中介让他办商业贷款,把商教苑的房子抵押出去,但银行不给办,“我儿子才20岁,刚工作,干汽车修理,银行方面说他太年轻,工作也不是很稳定,贷款办不出。”
吴先生无法,只好厚着脸皮跟亲戚朋友借钱,东拼西凑的,到昨天凑足63万元交给中介。
“哪里知道那房子里已经住人了,租客拿出一张合同,是今年2月底签的,说把一年的租金都交掉了!”
吴先生马上找房东,结果对方推三阻四,就是不肯出来见面给说法。
房子三证还在房东手中
“之前滨江那个房产官司的新闻,我也晓得的,没想到,居然会落到自己头上了。”吴先生着急啊,“因为之前我们只付了50万元,所以房子的三证都还在她那里,名字都还是她的。”
“我们跟她也只见过一面,就是签合同那天。是个40多岁的女人,跟她说尾款会稍微拖一点时间。她现在就拿牢一点,说我们拖了这么久才交房款,没有诚意。后来又说,她在上海,叫我们去那边跟她解决问题。”吴先生说,“房子在杭州,我们跑去上海能解决什么问题?她这不是存心刁难我们吗?”
吴大哥说,实在不行,他只能报警、打官司了。
星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建民说,吴大哥的购房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他可以去法院起诉前房东。如果房东还愿意卖房的,那就把房子过户,吴先生余款交清,至于房租,房东自行和租客协商解决;如果房东不愿意卖的,那就把之前的50万房款还给吴先生。(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