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友要与前夫复婚提分手 男子动杀机致其受伤获刑

2013年04月17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4月17日电(邢海龙 祁慧蓉)女友欲与前夫复婚提分手,男子为泄愤动杀机,作案过程中醒悟救人并报警。记者17日从重庆长寿法院获悉,代某因故意杀人罪(中止)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0年11月,在宁夏服兵役的代某网上认识了远在贵州做生意的玉莹(化名),通过了解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交往中,代某对玉莹百依百顺,拿出全部积蓄为玉莹经营的生意投资10多万元,并提前退伍前往贵州和玉莹一起生活。

  2012年7月,因玉莹的生意一直没有收益,代某怀疑玉莹经营生意是假,两人大吵大闹,玉莹翻脸提出分手,并告诉代某要回长寿和前夫复婚。

  2012年10月16日,代某觉得玉莹欺骗自己让他人财两空,抱着最后的希望给玉莹发短信:“现在我只有三条路,第一是做点生意,但需要资金(意思是把钱还我),这样所有事情都可以解决,第二是去云南(意思为贩毒),第三就是我把你杀死,我应该选择哪条路?你告诉我。”玉莹回短信“随你便”。代某一怒之下产生了杀死玉莹后再自杀的念头。当晚6时许,代某来到玉莹住处强行进入卧室并将房门反锁,用折叠刀刺伤玉莹胸部、背部,并刺伤自己大腿,随后用力掐住玉莹脖子致使其昏迷。看到玉莹躺在血泊中,代某清醒过来,开门要求玉莹家人拨打120救人,并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

  长寿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代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在明知已报警的情况下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认犯罪事实,其行为视为自首。鉴于被害人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过错,依法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