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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感觉”滥用添加物产销毒牛肉 男子锒铛入狱

2013年04月18日 18: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8日电 (记者 申冉 通讯员 朱锡平)“每次500斤(生牛肉)一锅,加一小瓶盖(亚硝酸盐)。(添加多少)没有标准,自己预估估的。”今天上午,一名49岁的河南籍男子李某(化名),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半成品牛肉,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以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5000元,所得人民币13000元予以没收。

  李某原为河南商丘人,几年前李某一家随其打工至南京生活,一开始李某本是卖米为生,眼见着周围卖半成品牛肉的店铺生意火爆,能赚钱,李某也动了心思。和家里人一合计,李某决定和自己的外甥小磊(化名)搭档转行卖牛肉。两人商量好,李某负责制作半成品牛肉,做好的牛肉制品送到两人租下的肉联厂附近的店面处,由小磊负责销售。

  自2012年7月以后,虽然李某什么卫生防疫、工商许可都没有申请,仗着胆子大,两人的牛肉店也就正式开张了,“反正自己的(经营)条件是不符合的,在加工牛肉的时候,每锅牛肉我加了一雪碧瓶盖的亚硝酸盐。”李某在法庭上悔恨地说起了自己的“胆大妄为”,“(我)看周围卖牛肉的都加了这个,(亚硫酸盐)是食品添加剂,所以我也放了。”

  虽然对亚硫酸盐添加的标准毫无所知,李某随便看了看说明书,就“凭感觉”“炮制”起了“毒牛肉”,“我也不知道(多少)超标,约莫估估差不多吧。”李某在法庭上反复强调自己生怕加多了会出问题,每次都只放了“一小瓶盖”,他却不知道这小小的一撮“食品添加剂”,就足以毒害人体,甚至致癌。

  两人开的牛肉作坊不久就来了生意,不仅在南京市里卖了不少,还招来了镇江的“客户”,不到几个月时间,就赚了一万三千多块钱。李某另雇了一名小工张某,用赚到的钱一下子进了几千公斤的牛肉,打算“趁热打铁”大干一场。

  2012年10月8日,南京市质监局下关分局在对天环集团例行检查时,正巧遇上小磊驾着一辆面包车在兜售牛肉半成品,被例行检查时当场查扣牛肉半成品15袋共222.5Kg,后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该批牛肉半成品内亚硝酸盐含量高达116mg/Kg(判定标准为≦30mg/Kg,超标近4倍),同时检出含有非食用物质刚果红3.08mg/Kg。该局立刻将此案移送至南京市公安局下关分局。

  虽然侄子的货被没收了,李某却并没有因此警醒,依然每天制作“毒牛肉”送出去贩卖。一个多月后,李某在牛肉作坊里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正在腌制及加工好的半成品牛肉共计2032公斤。

  被查获的牛肉后经抽样监测及鉴定发现,均有亚硫酸盐残留量严重超标的结果,属禁止生产经营产品,食用此产品可引起中毒;长期食用,会对人体产生致癌作用。

  被捕后的李某追悔莫及,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今年已经50岁了,我对不起我的外甥,我感谢办案单位在我做这个生意不久就把我抓获了,没有让我继续往下走,不然下一次在被告席上的就是我儿子,我愿意认罪伏法。”

  鉴于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无前科,亲属出动接受财产性的处罚;但其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法庭最后宣布,依法对其处以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5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元,予以没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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