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盗贼入户盗窃后又敲诈 失主满足两次要求后报警

2013年05月03日 14: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小偷入户盗窃后,以盗窃的证件、票据等敲诈失主。失主在满足其两次要求后,终于忍无可忍报了案。

  日前,内江资中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宋某。

  宋某一直在家待业闲耍,空闲时以帮“野的”拉客为生。不久前,宋某遇到了朋友张某(未查实身份),二人便经常在一起闲耍。张某说有人愿意出2万元,偷一家人的保险箱,问宋某是否愿意,宋某见有利可图,便答应了。

  2012年11月7日晚,两人一起潜入资中县水南镇某小区,成功将保险箱、3000余元现金等盗走。事后,张某分得赃款5000元。在帮张某望风过程中,宋某窜至该小区另一栋楼,通过翻窗方式进入某单元二楼黄某的卧室内,将里面的IPAD、“索尼”相机等物盗走。

  宋某、张某在曹某家盗窃完毕后,发现所盗保险箱内有大量的证件和借款票据,便决定用证件、票据等物来敲诈曹某。随后,宋某办了一张132的电话卡,张某写了一张“曹某,要回东西请回电132…”的纸条,并将装有纸条的塑料袋挂在曹某家门把手上。

  不久,曹某便发现了纸条,随即与宋某等人联系,二人便证件、票据等为要挟,先后两次向曹某索要赎金,曹某在交纳了9000元后,仍只取回部分财物。当宋某等人再次要求曹某以19000元赎回剩下物品时,曹某终于不堪忍受,随即报警。

  宋某于去年11月13日被抓获归案。日前,资中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宋某。 (李林 记者 江龙)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