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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广告虚假宣传 浙江一医药公司被罚万元

2013年05月20日 2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湖州5月20日电(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徐艳)浙江德清县武康镇一家医疗器械经营部,因在经营场所内外利用张贴宣传画报、悬挂广告横幅宣传产品虚假治疗效果,而被行政处罚一万元。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医疗器械经营部选择置若罔闻继续经营。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该经营部的法定代表人竟又潜逃。目前,德清法院执行局已联系公安局严密布控,全力抓捕“老赖”。

  2012年8月29日,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康某医疗器械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正在从事名为“某综合治疗仪”的医疗器械的销售经营活动,有涉嫌违法宣传行为。

  经查证这家医疗器械经营部销售、宣传的“某综合治疗仪”系列产品的适用范围为“慢性关节炎、腰肌劳损、非器质性病变引起的痛经、失眠的辅助治疗”,并未像其广告宣传的那样有对诸如癌症、糖尿病等病症以及对胆固醇、甘油三脂等人体健康指标的调整具有治疗作用。

  其次,横幅宣传的“热烈庆祝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获得3.15诚信品牌”以及画报宣传的“中国综合治疗仪市场用户满意第一品牌”、“中国治疗仪行业用户满意十大影响力品牌”等内容据查证均与事实不符。

  2012年10月5日,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该医疗器械经营部已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责令该经营部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

  但该医疗器械经营部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也没自觉履行罚款义务。

  2013年5月,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德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德清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且程序合法,准予强制执行。在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该经营部的法定代表人薛某潜逃的无影无踪。目前,德清法院执行局已联系县公安局严密布控,全力抓捕“老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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