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鱼贩指使他人制作炸弹炸死同行

2013年06月04日 09:5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卖鱼的许汉省怀疑同行苏某给他家鱼下药,导致大量的鱼死亡。一心想着报复的许汉省指使李桂才教训一下这个同行。此后,李桂才用二踢脚、钢珠、铁钉等制作爆炸装置,绑在苏某的三轮车上。当苏某触碰爆炸装置后发生爆炸,苏某当场死亡,苏某的女友受伤。近日,许汉省和李桂才因涉嫌爆炸罪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怀疑同行给鱼下药

  34岁的许汉省是河南省农民,2004年4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半。李桂才是北京市人,现年48岁,1978年10月因奸污妇女被少年管教3年;1994年6月因违反交通管理、妨害公共安全被行政拘留7天。

  公诉机关指控,许汉省因故对苏某不满,遂指使李桂才对苏某进行报复。2012年7月11日22时许,李桂才在丰台区苏某租住处房门前,将自制的爆炸装置捆绑于苏某的三轮车上。当日23时许,苏某碰触爆炸装置后引发爆炸,致苏某死亡、苏某的女友轻微伤偏重。

  据许汉省供述,案发前,他和妻子在丰台区六圈市场卖鱼,苏某的摊位和他隔一个过道。案发前三个月左右,他发现自家摊位的鱼接连死亡,一直找不到原因。去年5月的一天,发现家里的鱼又死了,许汉省的妻子在市场内骂了几句,这时苏某接茬,和他媳妇对骂。许汉省和妻子因此怀疑是苏某给鱼下了药,还专门在鱼摊上安了监控器,想拍下苏某作案的经过。

  花钱雇人出出恶气

  然而,许汉省夫妇并没有拿到证据,但他们仍想给苏某一点颜色看看。为此,他们找到了常去市场遛弯的附近居民李桂才。

  李桂才说,许汉省夫妇起初和他说要治治苏某,还经常送给他鱼,但他并没有答应此事。后来,许汉省的媳妇说给他点儿钱,他就动心了。对于具体钱数,双方并没有敲定。许汉省说,他当时想,如果李桂才真把苏某揍了,他拿个三百二百请李桂才吃顿饭。但李桂才说,如果是三五百块肯定不干这个事,抽烟都不够,他心里的数字是几万块。

  此后,许汉省和李桂才商量着弄个炸弹,炸苏某一下,出出恶气。

  自制炸弹夺命伤人

  李桂才说,他并没有造过炸弹,他买了二踢脚、钢珠和钉子等,完全凭想象组装在一起,“多大威力我也没想过。”

  经许汉省介绍,李桂才知道了苏某的作息时间、住处。去年7月11日晚,李桂才把自制的爆炸物绑在苏某的三轮车上。晚上10点,苏某和女友忙完回到暂住地,发现停在门口的三轮车把手位置有个特别的物体。苏某女友说,她当时说去看看,被苏某制止。就在苏某轻拽车把上的东西时,爆炸发生了,迸发出的钢珠和钉子进入苏某的心肺,致其当场死亡。站在苏某背后的女友,四肢、脸部、胸部和手部也受到伤害。

  李桂才和许汉省很快落网。在接受讯问时,两人都说没想炸死苏某。公诉机关认为,李桂才、许汉省在公共场所放置爆炸装置,危害公共安全,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以爆炸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裴晓兰)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