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消贷款黑名单 男子诈骗钱财获刑
2013年06月04日 11:0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一男子谎称自己能消除银行贷款黑名单,从而诈骗他人钱财。昨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于近日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被告人阿俊得知被害人阿红(化名)、阿强(化名)因拖欠银行贷款而被列入黑名单后,阿俊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其消除银行贷款黑名单记录。于是,阿红将30000元转到阿俊的银行账户用于消除阿强的银行贷款黑名单记录。随后,阿俊将钱款取出用于个人挥霍。后来,因阿红、阿强不断催促,阿俊通过银行转账退还二人10000元。同年6月22日,公安人员在小榄镇东堤路东区治保会对开路段将被告人阿俊抓获归案。
据阿红介绍,2012年初,莫某介绍阿俊给她认识,并表示他能处理还贷款一事,“阿俊向我和阿强声称能帮忙消除银行贷款黑名单,但需要‘手续费’”。在此期间,阿红与阿强又同他人因房屋买卖产生诉讼,便委托阿俊帮忙介绍律师处理诉讼。阿红表示,她和阿强将钱转账到了阿俊的银行账户内。事后,阿俊却没有帮他们消除银行贷款黑名单且多次以各种借口搪塞。多番催促没有结果,他们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院认为,阿俊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遂判决阿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胡迪 通讯员李世寅、陈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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