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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婿因房产纠纷对簿公堂 法官巧断家务事

2013年06月18日 11:29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奉化的刘老伯年近八旬,本该安享晚年,最近却做了一件惊人之举:他和老伴将自己的女婿告上了法庭。

  翁婿反目,起于一桩共有房产纠纷。

  刘大伯有两个女婿。13年前,两个女婿共同办厂,共有一套房屋。后来两人产生矛盾,大女婿打算将自己拥有的一半房屋产权出卖,但不肯卖给小女婿。小女婿只好请老丈人出面“代购”。

  刘大伯与大女婿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房产登记在小女婿李某名下,刘大伯为房屋的共有权人。李某占产权70%份额,刘大伯占30%。

  当时,刘大伯还写下了一张赠送协议,表示将这30%房产份额尽数赠给小女婿李某所有。没想到,13年后,这张赠送协议竟引出翁婿间的诉讼。

  今年5月,刘大伯和老伴向奉化法院起诉,要求分割30%房屋产权,并要小女婿李某支付2003年至2012年间出租房屋所得租金的30%。

  庭审中,翁婿双方交锋激烈。李某说,当初丈人写下赠送协议,将30%的房产赠与他,虽然此后因各种原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自己是房屋实际所有人。如今房价今非昔比,丈人单方撕毁赠送协议,分割房产,无情也无理。

  丈人刘老伯则表示,他确实曾打算将自己名下的30%房产赠给小女婿,但后来因琐事,双方关系不睦,决定撤销这份赠与协议。既然不想赠与,这30%的房产是他和老伴的财产,要求女婿李某分割房产支付部分租金,于法有据。

  翁婿反目,表面争房产,其实是家庭矛盾长期积怨所致。承办法官经过多方调查,了解了当事人矛盾“症结”,背对背进行调解,以取得双方理解。

  昨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女婿李某支付丈人刘老伯房款6万元,刘老伯配合李某将30%的产权过户。临走时,法官真诚赠言:金钱几何,亲情永恒,家和万事兴。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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