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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方每年批捕90余万人 4年监督立案10余万件

2013年06月21日 22:2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了解到,2009年以来,全国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创新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严打严重刑事犯罪,每年批捕90余万人

  平安稳定是国家繁荣富强的基本前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全国侦查监督部门围绕中央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要求,不断加大侦查监督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两抢一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及各类严重职务犯罪。2009年至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3799424人,年均批捕90余万人。

  据了解,2009年以来,全国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类专项工作,依法打击、妥善处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以及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保障经济安全和群众权益,共批捕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人173750人,比前4年有较大幅度上升。

  加强证据审查,不捕率同比上升

  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防范冤假错案第一道“关口”,其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

  近年来,全国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开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强化对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的审查。严格落实审查逮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全面审查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等各种证据,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严防发生错捕。

  据统计,2009年至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不批准(予)逮捕594315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批捕245531人,同比有明显提升。

  办案中,全国侦查监督部门对轻微犯罪特别是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犯中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人员,坚持依法从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09年至2012年不批捕案件中,因无逮捕必要不批捕269716人,同比有较大幅度提升。

  据了解,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实行“上提一级”改革以来,自侦案件逮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两项监督”工作不断强化,4年监督立案104594件

  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两项重要工作职能。

  近年来,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的要求和高检院关于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国侦查监督部门重点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2009年至2012年,全国侦查监督部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4594件,立案率为93.97%;对公安机关违法立案提出纠正意见50569件63446人,撤案率为98%;建议自侦部门立案5493件,立案率为95.36%。

  2009年以来,全国侦查监督部门坚持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依法纠正了一批违法侦查行为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4573件次,纠正率为98.27%;纠正漏捕76003人。

  据了解,全国侦查监督部门还积极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发现并向自侦部门移送一批职务犯罪线索。今年1至5月,建议移送1306件1636人,公安机关立案1237件1558人。(记者孙莹 晁向荣)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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