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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肇祸“回家”后应引起重视

2013年06月24日 16:0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李嘉插图 H186

    本报记者 安然

    邻居家那个刚刚杀了人的小伙子,因为是个精神病人,就能平安回家?有明显伤人倾向的病患,只要家属“坚持不同意强制治疗”,警察和医院就没辙?向室友的食物中投放含有工业催肥素的饲料,拿出一纸精神病证明就全身而退,会不会引人效仿?治愈出院的患者再次病发伤人,受害者能不能向警方和医疗机构索赔?连续几个与精神病人有关的新闻,让这个原本就敏感的话题更让人心存忐忑。

    目前,北京在册接受治疗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约有6.1万人,而根据一般规律,其中约10%至20%具有“肇事肇祸”倾向。今年1月1日新《刑诉法》出台之后,关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至少从程序上堵住了司法实践中曾经存在的“被精神病”或“被不精神病”的漏洞。但对普通公众来说,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与身边的病患和平共处,依然面临考验。

    新闻缘起

    精神病患者

    肇祸后如何对待

    6月初,湖南长沙雨花区鄱阳小区里,一名晨练女性无缘无故地被邻居家的一名男子几刀捅死。行凶男面无表情,提着滴血尖刀昂然离去。案子很快告破。居民们被告知,这个原本看上去挺正常的邻居原来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几天之后,小区里出现一则传言:肇事的精神病患者因他的母亲“坚决不同意儿子被警方监管”,很快就要被放回家。这一下,小区里人人自危,“他已经杀过一个了,谁能保证他不杀第二个?”“难道只要家属不同意,警察和医院就不能把他放到医院治病吗?”

    很快,当地官方否定了这则传言,称根据现行法律,行凶的患者会被强制治疗,不可能立即回家。但是,对于同类事情的担忧却依然困扰着众多与重性精神病患为邻的普通公众:如果他治好了病回了家,过不了几天再次发病,那可怎么办?

    以为离自己很遥远的精神疾病,也许就出现在卧榻之侧。近日刚刚发生的“浙江树人大学某学生向同学食物中投放含工业催肥素的饲料”一事,最终以“该同学拿出了精神病诊断书,已回家治疗”的理由收场。但同样也有公众质疑:像这样已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就算还没造成严重后果,难道不应该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后,司法机关和医疗单位应当如何对待杀人、伤人、破坏公共或他人财产的精神病患者,始终让公众“雾里看花”。

    现实调查

    1600万重病患者 一成多有肇事肇祸倾向

    根据去年中国疾控中心公布的数据,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已经超过1600万。北京回龙观医院医务科李娟主任告诉记者,“1亿”这个数字里包括了轻度情绪低落、恐惧、强迫、焦虑、失眠等等相当常见的症状,绝非常人口中“神经病”或“精神病”的意思。

    但是,在160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当中,则包括了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等类型。“按照一般的规律,他们当中存在杀人、伤人、破坏财物之类肇事肇祸倾向的,比例在10%至20%之间。如果不及时治疗或家人照顾不到,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某种危害。”李娟说。

    目前,北京在册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大约6万余人。但李娟主任表示,从全国范围内讲,精神病患者的就诊率只有20%至30%,很多存在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并不在医疗机构的监控当中。

    “造成这种局面不仅仅是经济原因,还有缺乏精神卫生知识,对精神疾病的认识不够。例如有的人在周围人看来特别热情,爱管闲事,爱到过分的程度,起初谁也注意不到,直到后来慢慢发展恶化,才意识到是得病了。”李娟主任说。

    有肇祸倾向但暂无后果 患者难以强制治疗

    患者本人对于精神病的“病耻感”也会影响正常诊断。

    “得了高血压和糖尿病的人,可以随随便便跟别人说‘我有病’,可如果得的是精神病呢?有的患者就算勉强来就诊,面对医生,家属或病人本人介绍自己病史和发病症状,也经常避重就轻,这样也可能会造成误判。”李娟说,很多人认为,只要戴上一个“精神病”的帽子就是耻辱,本能的希望医生否认他确实得病了。自身给自己的压力,无形中会产生更大的心理障碍。此外,公众对精神病人存在的歧视,也必然会对患者在家庭中的生活和治疗造成负面影响。

    今年5月,一位在家里打伤了亲人的患者被送到回龙观医院,诊断后立即住院治疗。但仅仅几天之后,患者家属找来,要求立即出院。李娟回忆说:“病人当时在病房里还打人,根本不具备出院条件。”然而,家属的态度极其坚决,甚至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劝说同样无效,最终要求家属签署了厚厚一大摞文件,包括各种保证书、责任书,然后允许患者出院。

    “如果是已经肇事肇祸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警方送来,我们会有两名医师进行诊断,确定是病患后,可以进行住院治疗。”李娟告诉记者,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如果“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实施住院治疗。

    “也就是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只有在已经发生伤害行为或有伤害危险时,才可能住院治疗。可对那些还没有对别人构成伤害,或还没有显现出有伤害危险的,我们也只能尊重家属的意见,只能要求家属多多看护,希望他的街坊邻居多多小心了。”李娟说。

    新法剖析

    新刑诉法程序上堵住了“被精神病”

    “被精神病”曾是一个流行词汇,而“被不精神病”则少有人关注。但无论是哪种“被”,都是在司法过程中,人为的对于事实进行扭曲或回避。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律师认为,1月1日起实行的新《刑诉法》,从程序上堵住了各种“被”的漏洞,但今后是否在司法实践中完全杜绝,还需要等待时间的检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曾表示,以往对精神病人犯罪案件,绝大多数经公安机关启动精神鉴定确认,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送到警方下属的强制治疗机构进行强制医疗。法律界普遍认为,正是由于对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之后的处理程序没有法律上的明文规定,才给“被精神病”留下了空子。只需要某个机构单独审核单独作出判断,没有其他司法层面的约束,相当于一种权力得不到制约,很有可能导致滥用。

    张青松说:“‘被精神病’的人往往是无法根据刑事处罚程序或行政法处罚程序进行追究的人。如果严格依法行事,他们根本不能被采取任何强制手段。”但是,出于某种目的,某些职能部门利用法律上的空子,无需经过司法程序审查,就强行限制这些人的自由,由此出现了饱受诟病的“被精神病”。

    新刑诉法程序上堵住了“被不精神病”

    “被不精神病”则往往出现在广受关注的某些恶性刑事案件当中。“以前曾经有很多法院判决书是这样写的‘被告人逻辑清晰,语言表达流畅,显然不存在精神疾患。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不予采纳。’”张青松律师说,这些案子通常具有非常大的社会影响,比如多年前外省市曾有一个案子,一个人连续杀了11个人,在当地引发了非常大的恐慌和民愤。案件侦破后,律师在介入过程中感觉到嫌疑人的精神状态有问题,于是向法院申请进行精神病鉴定。如果去鉴定,极有可能是精神病人,他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鉴定结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却不能被判处死刑。这两种结果都是当地公众感情上难以接受的。于是为了“大局”,法院作出了“不鉴定”的决定。

    张青松认为,这样的“被不精神病”,对于法律的伤害并不弱于“被精神病”。“这种做法满足了公众现阶段‘杀人偿命’的朴素诉求,但从长远来看,是对法治的破坏,也是对每一个公民权益的侵害。”

    1月1日新《刑诉法》实施之后,专门规定了一个特别程序,对于审判中可能存在的精神状态问题作出规定,明确了对于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决定,要首先经过法院的审判。今年3月,新《刑诉法》实施后本市第一起精神病人伤害他人的案件由海淀法院审结,精神病人宋某因去年11月30日在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站,将在站台候车的李某推下站台,而被决定进行强制治疗。

    案件审理中,他的家人也曾提出,家里有条件治疗、看护,并保证其不再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法院认为,宋某发病时曾多次无故伤人,家人不具备看护能力,因此拒绝了宋某家人的申请。

    现实困境

    病愈患者复发再伤人 受害者难追他人责任

    在医院治疗痊愈后,病人还需要长期服药,可由于一些病人心底深处的抵触情绪,或者是不良的医疗习惯,有些人会自觉不自觉地停止服药。这些人当中,约有7成人会出现病情反复。

    而一旦这样的患者再次伤人,受害人除了向其监护人索讨损失,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主张权利吗?张青松律师说,很遗憾,没有。“只要医院能够出示证明,证明患者出院时已经达到康复标准,就不用对此负责。警方也没有义务承担对于精神病患者造成损失的赔付责任。”

    如果自家邻居中有一位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公民该怎么对待?对此,李娟认为,最重要的是别歧视,别做出明显躲避畏惧之类的动作。如果对方出现发病征兆,首先要和他的家人沟通,要求其家人加强看护。若是仍然认为存在危险,就要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说明情况,也可以报警,由民警出面处理。

    链接

    刑诉法中的相关规定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J060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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