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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站老板行贿1300多万元拉下8名警察

2013年06月26日 09:3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广州一个机动车检测站,“绊倒”了公安局的车管所。老板打点1300多万元,买通上至市公安局副局长、下至普通民警大大小小一干人。从2010年至2012年,原本承担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机动车检测,变成了“2000元搞掂”的“走过场”,近10万辆次“病车”通过年审顺利上路。

    检测站拉下8名警察

    23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孔防军有期徒刑6年。

    今年1月,向孔防军行贿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的经营者黄集洪,被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被黄集洪拉下水的还有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民警朱孔球、技术检验科科长梁国伟等7人。目前,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伟强有期徒刑12年;判处李斌有期徒刑11年;判处梁国伟有期徒刑5年。朱孔球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老板花1300万行贿

    随着判决落槌,一个专做“病车”生意牟取暴利的检测公司浮出水面。机动车检测站本该确保汽车安全、环保、行驶稳定,为车管所提供可靠的第三方数据。但生意人黄集洪出资1300多万元,与主管部门沆瀣一气大做“免检”文章。

    判决书显示,早在2004年到2006年,黄集洪为在检测站的日常经营中得到照顾,先后多次向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何靖贿送60万元。

    2010年起,广州市车管所明确规定,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全面停用旧有检测系统,启用新系统。为继续使用旧系统“作弊”,黄集洪开始四处活动,大交“保护费”。各部门掌握的实权,决定了黄集洪贿送的金额:向拥有“实权”的李伟强行贿370万元;向车管所派驻检测站的民警朱孔球行贿329万元,确保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能够注册、登记;向副所长孔防军行贿8万元,及总价值34万多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

    放走10万辆次“病车”正常情况下,不合格车辆的车主应自行维修车辆,确保车辆各项指标安全后,再去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才能通过年审。但在人禾机动车检测站,只要在系统上人工改动检测数据,违规车辆便可以一路绿灯。

    不过,人工修改的费用是正常收费的10多倍。记者从广州价格信息网上了解到,广州市物价局统一规定,小型车的安全性能检测收费和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为125元,大型车最高190元。人禾检测站的标准是违规越严重收费越高,一般都在2000元以上。

    据黄集洪供述,从2010年起至案发的2012年4月,该检测站每月有300到400辆次违规车辆通过检测,累计通过近10万辆次。计算下来,从中至少可牟取2亿元的暴利。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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