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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酒驾警车撞人遭停职 伤者获赔4万

2013年06月26日 10:09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泾县协警朱某涉嫌公车私用,酒后驾车撞倒行人。 6月25日上午,泾县公安局局长张荣晶作出回应,表示该局已成立了由纪检、督查等科室组成的调查小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另外在该局介入下,肇事者已赔偿伤者家属4万元。

  事发半个月来,伤者杨守华一直在泾县人民医院4楼病房静养。女儿杨丽说,父亲头部的伤势恢复比较快,只是眉骨断裂还需时日,现在皱眉头都会很疼。

  “肇事者朱某承担了一部分医药费,后期赔偿问题没有协商好,便停止支付医药费。 ”泾县公安局局长张荣晶表示,经过公安、交警部门协调,6月24日下午双方达成一致,由朱某赔偿4万元。

  张荣晶说,县公安局对这起事故主要采取了两方面做法,一方面协调双方赔偿事宜,另一方面是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追责。目前可以肯定的是,肇事协警已被停职。

  “开警车是否执行公务?是否酒后驾驶,到什么程度?这些问题都必须弄清楚。我们绝不袒护。 ”目前泾县公安局已经研究决定,成立由该局纪委、督查、法制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小组,对朱某展开调查。

  “这件事就算媒体不介入,我们也会依法、公平公正地处理。 ”他表示,感谢媒体监督,泾县公安局会于两到三天内,在网络、媒体上公布调查结果。(记者 韩畅)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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