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省高院再开庭审理王书金上诉案 200人旁听

2013年06月26日 10:4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25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这是该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人大代表、学者、律师、媒体记者及当地群众200余人旁听了当天的庭审。

  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农民王书金在河南省荥阳市被警方抓获,他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当时认定的案犯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由于王书金上诉案与聂树斌案密切相关,因此备受关注。聂树斌的亲属申请旁听庭审,法庭予以准许。

  王书金归案后,2007年3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其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原判认定的3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

  当庭,王书金对过去审理中供述的4件案件中3件的审理都无疑议,因此此次开庭只对王书金提出供述在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构成重大立功的上诉理由进行审理。  

  王书金的辩护人发表意见认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故意杀人案应认定是王书金所为。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发表答辩意见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提出:王书金关于被害人尸体特征、杀人手段、作案时间等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实际情况不符。检察员还指出,案发后,公安机关曾找过王书金及其工友了解情况。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勘查时,不少群众围观。所以,王书金供述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现场的部分情况不足为奇。

  检察员出示了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  

  检察员出示证据后,王书金的辩护人要求休庭查阅证据材料,为辩护做准备工作。合议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辩护人请求,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再行确定。  

  休庭后,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向记者表示,对查清此案件持乐观态度,对今天庭审的进程感到满意。他也提出,检方有新的证据提供应当提前向法院移交卷宗材料,由法院来通知律师阅卷。 (记者 杨柳)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