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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利用网络设局诈骗 一辆电动车"卖"近20万元

2013年06月26日 15:11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2名“80后”和2名“90后”,在网络上四处发布电动自行车转让信息,接连诈骗近20万元。日前,法院作出宣判,4人分获5年至9个月不等的刑期。

  从去年6月开始,杜某利用58同城网、赶集网等互联网平台,虚构低价转让电动自行车的信息。交易过程中,杜某以担心受骗及人身安全为由,要求买家在附近的银行或ATM机上多次支付卖车订金和尾款、送货人人身安全保证金等到相关银行账户内。去年7月至11月,杜某实施诈骗的数额累计为139156.52元。去年10月7日,杜某离开福州并将2张银行卡交给张某。随后,张某、郑某、吴某开始用杜某的方法进行诈骗。至去年11月被抓获时,张某、郑某、吴某参与及实施诈骗的数额分别累计为2.34万元、2.19万元和7900元。

  去年11月8日,张某在莆田市华亭镇被民警当场抓获。随后,民警在华亭镇一栋民房内抓获吴某、郑某。

  据了解,杜某和张某为“80后”,郑某、吴某为“90后”。近日,台江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张某及吴某等也被分别判处1年4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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