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污染环境罪 11人被泰州检察机关逮捕
2013年06月26日 18:45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泰州市检察机关近日办理首起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11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2011年起,戴某等5人专门成立4家化工公司,负责回收、处理11家化工企业产生的废酸,收取50-70元/吨不等的费用,多次将2万余吨工业废酸直接倾倒入泰兴内河,导致2条内河大面积严重污染。(东升 蓓佳 晓勇)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