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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摧毁津鲁两地“冰毒工厂” 11人全部归案

2013年07月01日 17:15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公安南开分局禁毒支队在市禁毒总队及市公安局有关单位密切合作下,历时7个月成功侦破了本市近年来最大一起制造、贩卖冰毒的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涉案11人全部归案,缴获冰毒成品36.12公斤。

  大量出货 探秘溯源

  2012年11月初,公安南开分局禁毒支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重要线索,河北区一绰号“四哥”的男子苑某在市内大肆进行冰毒零包贩卖,活动地点集中在南开区某大厦附近。苑某以前长期从狱友高某(男,2012年7月因贩毒被抓获)手中购买冰毒,自高某落网后,苑某便与高某妻子陈某继续交易,每次交易在百克左右,陈某的冰毒价格仅为“毒品市场”价格的一半,且为先拿货再付款,“随要随有”。这一切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怀疑,民警的侦查视角集中在陈某身上。

  经过一个多月的摸排,民警发现陈某没有毒品上线来源,却经常从本市及山东男子“龙哥”手中购买丙酮、盐酸、硫酸等化工原料。陈某和儿子高某还聘请了技师王某夫妇(山东人),租用了北辰区朗圆村一偏僻厂房存放购买的化学原料,并在厂房内打水井、加装隔断。办案民警经常深夜蹲守,在周围闻气味,采集排出物品等重要物证资料。民警发现,此处地点上下水方便,远离居民区,排出物有恶臭味。结合陈某等人的日常活动及种种迹象,民警大胆设想,这极可能是一个正在进行毒品研制的加工厂。

  带着疑问,民警择机对此厂房外围进行侦查,发现该地点墙外安装了大功率电表、电动卷帘门及防盗门,厂房却整日大门紧闭,没有任何生产经营的迹象。民警推断:高某、陈某的背后会不会隐藏着一个制毒、贩毒的犯罪团伙?

  暗中取证 坚定判断

  为此,公安南开分局禁毒支队立即向市公安局、市禁毒总队进行汇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副局长董平对此高度重视,将此案申报为公安部督办案件,2013年3月14日责成南开分局、市禁毒总队及市局有关单位组成“2013-087号”部督案件专案组,负责案件的侦办工作。

  专案组成立后通过进一步侦查,掌握到高、王二人的活动规律。厂房平时仅有王某夫妇,王某长期在工厂蛰伏,几乎不出门,其妻常某偶尔出去买菜。而王某只有在和高某见面或采购化工原料时才外出。经过半个月观察,专案组民警发现,高、王二人经常在北辰的汽修厂、茶馆等地区见面,一旦与王某接触,数日内高某就立即频繁与下家“武子”(杨某,男,21岁)见面交易,这无疑更肯定了民警的判断。

  4月17日,高某将“神秘厂房”搬到了新地点——胡园村某废弃仓库。当晚办案民警潜入人去楼空的旧厂房院内,发现院内有一个1.5米见方的水泥池,民警立即从水泥池的出水口提取了残留物。经检验该残留物样本呈弱阳性,这说明池内应该储存过制造苯丙胺类化学品的原料,极有可能是制毒工序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不费枪弹 攻破毒巢

  4月22日,专案组针对抓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逐一进行了分析研判,一致认为案件破获时机已经成熟。鉴于王某工厂四周僻静,不利于民警蹲控设伏,而且制毒原料多为易燃易爆品,周边又有多家化工厂,贸然行动可能适得其反。针对抓捕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意外情况,专案组制定了多个方案。由于专案组先期已经摸清了王某、常某夫妇的作息规律,遂决定将每天清晨常某出门买菜、王某还未起床之机,确定为抓捕时间,但现场民警必须在开门的一刹那抓获成功,不容有任何闪失。

  4月23日清早,三个抓捕小组分别在北辰区胡园村厂房(制毒工厂)、高某住处(制毒点)及其下家杨某家楼下埋伏。然而,常某并没有如往常一样外出买菜,而是直奔一洗浴中心。由于不确定常某外出的目的,抓捕民警并未轻举妄动,而是对其暗中监控。11时许,常某从洗浴中心驾车返回厂房,在洗浴中心门口蹲守的民警立即驾车追击。民警本想用车别住常某的海马轿车,借小事故剐蹭迫使常某给丈夫打电话以引出王某,但由于路上车流稀少,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临时改变抓捕方案,一直跟踪海马车至厂房。

  此时,另一组民警已经严阵以待,见常某掏出钥匙准备打开防盗门进院,一抓捕民警急中生智,上前问道:“大姐,这有租房的么?”趁常某迟疑之际,民警立即对其实施控制,夺下钥匙瞬间打开防盗门。整个抓捕小组不费一枪一弹,便成功攻进工厂大门。现场民警迅速冲入屋内,将正在卧室酣睡的王某当场抓获。

  一进屋,民警就被高浓度化学试剂的刺鼻味道呛得几乎窒息,王某夫妇平日门窗紧闭就是怕刺鼻气味引起周边邻里的警觉。在暴利驱使下,夫妇二人就是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和进行毒品制作的。随即,民警在该厂房内查获了以新型原料制造出的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品约4公斤,从大号烧杯及现场黑色塑料袋中缴获其他疑似物近30公斤,同时从高某房间中缴获整套完整的制毒仪器及大量未拆包装的易制毒化学品。其中两个玻璃量桶中装有成品冰毒约1公斤,其余反应釜中仍装有大量待反应的液体,最后从一楼车库里又起获部分易制毒化学品。

  全城围捕 全线告捷

  经审讯,王某二人三缄其口,直至民警从王某手机中发现了高某发来的关于制毒温度、分量配比的注意事项,王某才不得不供述了以每月5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薪酬受雇于高某进行冰毒制作的犯罪事实。王某背后的“技术总监”正是高某本人。然而,为了防备王某知道配方的最后一步以及每次产出冰毒成品的数量,高某将制毒的最后工序安排在自己家中亲自操作,每次都是将制毒溶液拉回家,自己用设备提纯结晶。工厂里缴获的冰毒成品都是高某在家中制作完成后,再带到工厂等候交易用的。

  获知此重要情况后,在北辰区高某、杨某家附近布控设伏的抓捕小组分别行动,连夜将高、杨二人成功缉捕归案,当场在高某家中起获150克包装的冰毒成品7包。铁证面前,高某只得交代了供应其易制毒原材料的上家刘某、何某的藏身之地。4月24日清晨,抓捕民警在和平区裕达玻璃仪器店将明里销售玻璃器皿、暗中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刘某(男,34岁,山东菏泽人)抓获归案。

  见罪行败露,刘某向警方交代了高某购买化学试剂的全部细节。根据刘某的供述,抓捕民警立即赶赴刘某订购化学试剂的北辰区某化学试剂厂,将该企业负责人、非法经营者何某(男,52岁,本市人)抓获。同日,高某的“冰毒总代理”杨某的下家李某、罗某也被另一路抓捕小组收入法网。

  津鲁联手 再端“冰窑”

  虽然天津战线全面告捷,但专案组并不满足于战果——刑警们立下军令状,誓要将这条罕见的制、贩毒网络的首、尾以及全部分支彻底拔除。4月27日,专案组派出由6名民警组成的抓捕小组赶赴山东聊城,目标锁定高某的合作伙伴——“龙哥”。龙某,男,29岁,山东聊城市人,在当地一个大规模的家装批发市场经营灯具店。由于装饰城鱼龙混杂,客流密集,狡猾的龙某又经常不在店里,对龙某的抓捕难度可想而知。抓捕民警采取划定活动范围、逐步缩小包围圈的策略,经多日侦查,果然在装饰城附近一村落里发现了龙某的白色丰田轿车。龙某十分狡猾,每天都故意将车停在租住房很远的不同住户家门附近,而后再徒步回到女友赵某家中。5月2日晚,抓捕民警抓住战机,将卡罗拉轿车别在路边,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龙某、赵某及其同伙任某夫妇(山东省郓城县人)全部缉拿归案。

  根据赵某的交代,抓捕民警乘胜追击,连夜找到了龙某位于两村交界处的老巢。打开租住处的仓库大门,津鲁两地民警都不由得大吃一惊——一套完整的制造冰毒设备赫然出现在眼前,村落民居中又一个“冰工厂”隐身其中,民警当场缴获成品冰毒30余克。几人还想狡辩,民警手疾眼快,一把抽出电脑键盘下压着的一个小记事本。也正是这个不起眼的小本子让民警彻底击垮毒贩而大获全胜:本子里记录的全是高某传授的制作安眠酮的各个详细步骤及各类化学试剂的成分、配比。经讯问,龙某交代,高某经常在网上特定的QQ群出没,这些群非常隐蔽,只有经过考证确为“毒虫”才能进入。龙某经常与“高大师”在网上交流业务、请教配方,自己曾经在德州向高某出售过丙酮,为示仗义,高某将原料卖给龙某。龙某得到“真传”后,制出的成品冰毒主要销往聊城及山东其他县市。正是民警们的不懈努力,才有了端掉“聊城冰工厂”这个意料之外的收获。案情明朗后,龙某被抓捕小组押解回津,其“副手”任某夫妇被山东警方另案处理。

  5月28日,专案组另一抓捕小组奔赴河北省固安县日发化工试剂厂,将最后一名涉案成员、非法经营者谢某(男,61岁)抓获归案。落网时,谢某后悔不已,虽然他声称自己只是将化学试剂卖给没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格的何某,但作为这个庞大的“制贩销一条龙”毒品网络中的一个环节,谢某罪责难逃。

  “2013-087号”部督案件全面告破,津鲁两地两大“冰工厂”被缉毒民警先后摧毁,全部涉案人员无一漏网,其中高某、王某、龙某等9名主犯已被批准逮捕;下家李某、罗某被依法行政拘留;陈某、苑某及任某、魏某夫妇被另案处理。专案组收缴了大量易制毒化学原材料、大批化学试剂器材及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品共计36.12公斤。至此,这个我市近年来首个制造、贩卖毒品冰毒为一体的重特大犯罪团伙案件成功告破。

  缉毒专家 经典解案

  “2013-087号”公安部督办目标案件,被公安机关定义为“本市近年来最大一起制造、贩卖毒品为一体的重特大犯罪团伙案件”,对于本市的禁毒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什么说此案的成功侦破,被称作“天津缉毒战线的里程碑”?难道仅仅是因为涉案人员多、所跨地域广、缴获毒品数量大?带着种种疑问,本文作者走进市公安局禁毒总队,请有关专家对这一案例作出解析。

  禁毒总队一支队支队长范红炼告诉记者,此案有三大鲜明特点:首先,以家族为主干,高某父亲去年因贩毒被判处无期徒刑,而父亲的落网,对高某没有任何冲击,反倒成了他报复社会的催化剂。头脑灵活的高某靠自己一年半的上网研究,已经使用一种新型原料成功制作出高纯度冰毒成品,并于去年8月使其流入毒品市场。自幼接触毒品的他已经不把贩毒视为铤而走险的犯罪,而是视为家族产业。第二,这是本市制、贩、销毒品案件中打击最完整的一次,以往的打击都仅限于制毒环节,而此案是将制、贩、销三个环节都彻底铲断。第三,此案制毒手法非常先进,是我市首次发现大规模使用这种新型原料制作冰毒的案例。

  范红炼还告诉记者,此案的重大意义决定了其在本市禁毒史上具有“里程碑”的作用。首先,彻底切断了辐射全市的贩毒网络,将上、下线全部一网打尽。其次,此案给本市禁毒工作者敲响警钟,说明本市贩毒人员也在研究制、贩毒流程,拓展新的途径和方法、方式,天津首次从毒品的消费市场变身为货源地,这种区域角色的转换对本市警方无疑是一个更大的挑战。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新型原料的“异军突起”,新型化学品在制毒过程中的应用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记者 尹 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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