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每完成一单收200元“喜钱” 仨血托收保护费获刑

2013年07月03日 10:0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每完成一单收200元“喜钱” 仨血托收保护费获刑

  血托靳某、佟某、侯某以伤害人身安全为要挟,向同为血托的周某等人收取保护费。3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西城检察院公诉。记者昨天获悉,靳某3人分别获刑6个月至7个月。

  靳某等3人案发前均没有正当职业。2012年11月底,徐某(另案处理)分别让老乡靳某、佟某、侯某与自己一起在积水潭医院从事“互助献血”业务,实际上就是在献血人和需血人之间牵线搭桥,从中抽取差价。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何滨介绍,他们每介绍成一单,大概会挣到500元至700元。但越来越多的人在积水潭医院做血托,挣钱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于是,靳某等人打起了收保护费的主意。他们要求周某、马某、陈某、沙某等人每做成一个血单子,就得交200元的“喜钱”。否则,就会遭到靳某等人的围打踢踹。马某就是因为没有上交保护费,被打了几个耳光。

  根据警方侦查时的录像显示,每次血托做完一单从需血人处领到钱后,靳某等人就会上前,把血托叫到医院的楼梯或走廊拐角处,围住对方收钱。

  据介绍,今年1月,一名血托因多次被靳某等人殴打,选择了报警。(记者周鑫 通讯员何滨)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