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将整治违规养犬 组织专门行动打击烈性犬
2013年07月03日 14:10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烈性犬伤人事件。记者昨天从海口市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期将加大犬类管理力度,组织专门行动打击烈性犬。同时呼吁城区内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烈性犬的“踪迹”。
海口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在2008年9月1日,就开始施行《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并规定了在海口市城市建成区内禁养29种大型犬烈性犬,包括藏獒、德国牧羊犬、寻血猎犬等。
近期,海口警方将加大打击力度。警方提醒,市民如果违规养犬,应主动将犬带到城外饲养,否则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如再次发现,警方将没收违法饲养犬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警方要求饲养符合规定犬类的市民,需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及犬的照片等证件材料,前往西沙路海口动物防疫站受理点,申请办理《养犬许可证》。
特别是盲人、肢体重残人需要饲养大型导盲犬、扶助犬,需申请经批准后才能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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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种禁养犬
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犬、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纽波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贝灵顿埂、凯丽兰梗、土狗狗、大白熊犬。 (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张振汉)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