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京华时报:治安信息公开才能让公众脱敏

2013年07月10日 10:2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治安信息公开才能让公众脱敏

  只有从内心“脱敏”,不低估公众的理性认知和判断能力,不将刑事犯罪等数据视为敏感信息而自束手脚,那么警方终归会从公开中尝到“甜头”。

  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首次以“向群众报告工作”的形式,发布了上半年全市社会治安总体态势和主要数据。据悉,这种活动今后将形成长效机制,市局和分县局每半年一次向社会和市民汇报治安总体状况、通报工作情况。

  现代社会,公安机关承载着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其信息资源历来备受公众关注,尤其是发案和破案的数据信息,某种程度上成为人们判断社会治安的晴雨表。但长久以来,警方将此类信息视为秘密,害怕造成公众担忧而不向社会公开,由此经常引出公众对治安信息知情权的争议性话题。

  治安信息不公开的背后,依旧是传统管制思维。安全感是每个人生存的基本需求之一。人们为了免遭恐惧、寻求安全,慎重地将自己权利的一部分让渡给政府,就是为了从政府那里“购买”到公开透明、放心称心的公共安全。而增进公众的安全感,不是靠信息屏蔽就能获得,其最终来源于彼此的诚信,以及真实信息带给人们的可预期性。如果将治安信息视为警方的私货不予公开,既是对公众知情权诉求的漠视,也与公共安全治理的目标南辕北辙。

  从法理上分析,除涉及国家机密或为侦查破案需要而暂时保密外,包括刑事发案和破案的各类数据信息,都应该定期向社会公开。这种公开不仅将警方的工作全面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督促公安机关补弱固强做好公共安全管理,还有助于个人做好治安防范。

  要达到提升公众安全感的目的,治安信息公开关键在于全面充分,真正做到“亮底牌、晒家底”。以往,信息公开还存在报喜不报忧的现象,警方公开的数据信息多集中在业绩方面。这种选择性公开,无法为公众提供预期行为指引,也无助于形成官民之间的信任。

  令人期待的是,北京警方的治安信息公开一旦纳入常态化轨道,就可能摆脱选择性公开的侥幸与偏好。如果能够形成规范化的制度性成果,必将具有更大的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当然,治安信息公开的最终实效,还取决于公安机关的观念转变。只有彻底将此类信息从内心“脱敏”,不低估公众的理性认知和判断能力,不将刑事犯罪等数据视为敏感信息而自束手脚,那么警方终归会从公开中尝到增进公众安全感的“甜头”。 (傅达林)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