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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和姐夫为赡养父亲互殴 打伤姐夫让父共担责

2013年07月10日 21: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常州7月10日电 (记者 唐娟 通讯员 王逸 白雪)赡养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常州有一家人为了父亲住在谁家,小舅子和姐夫争吵不下,大打出手,姐夫被打成重伤,小舅子也要面临刑罚。10日,记者从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了解到,因姐夫对小舅子对其造成的伤害不满,又将小舅子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款。然而令法官也没想到的是,小舅子竟然提出,事因父亲而起,父亲应担责。

  单某的父亲平时都是住在单某家,最近单某房子要装修了,父亲的住宿便成了难题。在兄弟几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2011年8月的一天,村委干部通知单某到村委会调解,到了村委会,单某发现其父亲将姐夫刘某喊到了现场,在谈到父亲到底住在谁家的问题上时,单某与刘某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进而扭打在了一起,刘某摔倒在地头部受伤,送至医院进行了颅内血肿清除手术。刘某的病情经诊断为颅脑损伤致脑挫裂伤、硬膜下血肿、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光医疗费就花去了十六万元。刘某之伤经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鉴定,构成重伤。

  让单某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亲戚间的打架,使自己面临牢狱之灾,他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看到姐夫受伤在床的痛苦模样,想到自己将在牢房渡过几年失去自由的日子,单某追悔莫及。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经法官的调解,单某与刘某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其赔偿姐夫损失180000元。在综合考虑单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其犯罪系家庭矛盾引发,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等因素,法院判处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但这件事情并没有结束,2012年底,司法鉴定所对刘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确定刘某构成九级伤残。单某之前支付的180000元并不能赔偿刘某的全部损失,因此,刘某将单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单某还应再赔偿其各项损失10余万元。

  法庭上,单某除了认为刘某对于此次伤害自身存有责任外,还提出因刘某是其父亲叫来的,其父亲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自己条件困难,要求父亲支付以前的房租。

  审理法官表示,单某因赡养父亲一事与刘某发生争吵,进而对刘某进行揪打,致伤原告,对此,单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刘某也存在部分过错,故可相应减轻单某的部分赔偿责任。最终,法官判处单某承担刘某90%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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