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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女青年制造“貌似枪杀”谣传被拘留

2013年07月11日 18:27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本来是微信圈里网友发的一张多人照片,被女青年耿某以“貌似枪杀”谣传开来,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7月9日,造谣者耿某被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行政拘留7天。

  24岁的耿某是辽宁瓦房店人,毕业于大连某职业学院,在大连一家物流公司工作。耿某有微信朋友圈,经常在圈里聊天消遣,交流信息。6月28日21时许,小学微信群里同学宋某发了一条微信,说在大连沙河口锦辉商城有抢劫,枪杀了一个女的,上面还有两张图片,照片是锦辉商城门口,围着很多人。耿某看着挺兴奋的,就将图片下载下来,用自己的微搏发了出去,并@大连晚报和半岛晨报。该消息在网上发布后,短时间内就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互相转发,不少网友还评论:太可怕了,晚上不能出门……

  大连晚报十分重视这条报料,记者很快赶到现场采访,没有见到异常情况。记者了解公安部门,也没有接到任何报警,证实是条假消息。然而,这条消息虽然证实是假的,可网民不知道是假,还在互相转发、扩散,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沙河口公安分局十分重视该案,网安部门立案展开侦查工作,于7月9日从甘井子区某物流公司,将耿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耿某交待了事件经过。

  大连晚报记者证实是假消息后,向耿某核实,耿某心里没有底,不知道事情真假,就开始害怕起来,赶紧删除了微博,可为时已晚,她的“枪杀”消息已经传播开来,不是她所能控制得了。耿某很是后悔,认识到把微信圈里未经核实的消息发到微博上扩散出去,极端不负责任的,是一种错误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耿某点击一下鼠标,发出一条谣传消息,付出了被行政拘留的代价。(王金海、张世安)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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