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索要精神损失费未得到满足 男子纵火烧前女友家

2013年07月12日 15:08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天桥泺口派出所辖区内一名男子与女友分手后,向女方索要精神损失费10万元,最终遭拒。更令人意外的是,男子被拒绝后,为报复前女友竟蓄意纵火。

  5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泺口派出所接到报警,刘女士称家中发生火灾。通过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民警初步断定该火灾系一起人为放火案。

  经受害人刘女士介绍,近期刚与前男友付某分手,但是付某依旧对其纠缠不休、恐吓威胁,并索要精神损失费10万元。刘女士在给付某2万元后,付某不满,仍对其以短信形式恐吓骚扰。专案组民警6月18日在一物流中心院内将嫌疑人付某抓获。

  付某交待,分手后他一直对刘女士怀恨在心,5月24日晚20时许窜至刘女士家伺机报复,当晚趁其家中无人,撕开防盗窗的一角,用蜡烛点燃窗帘。最终导致全部家具被大火烧毁。(记者 曹建民 实习生 韩莹)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